文档介绍:高管人员年薪制制管理暂行办办法(修订稿)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年薪制制管理暂行办办法(((修订稿(修订稿)))
(((经(经经经2005 年年年 333 月月月 181818 日召开的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经经2006 年年年 111 月月月 191919 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经经经2007 年年年 999 月月月 212121 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经经经2011 年年年 101010 月月月 141414 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总总总则则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励和约
束机制制,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企业
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制定本办办法。
第二条实行高管人员任期制制薪酬模式旨在建立起高管人员个人收入与任期内企
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考核、动动态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制,切实体现高管人员责任、风险
和收益对等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办法所指公司高管人员是总裁、副副总裁、财务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
员。董事长及董、监事的薪酬另行制制定。
第四条试行高管人员任期制制薪酬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管人员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
营风险、经营业绩和个人任职能力力紧密挂钩;
(二)高管人员收入与本企业员工工资收入适当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办法,建
立利益制制衡机制制;
(三)正确处理高管人员固定年薪与绩效年薪、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五)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的发放应先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办办法所称的年度薪酬是指企业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前获得的所有
收入。实行任期制制后,企业高管人员除应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继续
享有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助助、劳劳保福利费等正常员工福利,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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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年薪制制管理暂行办办法(修订稿)
目获取其他工资和兼职收入,但政府给予的奖励励和特殊津贴、稿费除外。
第二章高管人员薪酬构成及发放方式
第六条高管人员实施任期制制。薪酬构成包包括年薪和任期奖,前前者按年薪作为基
薪管理,考核年度贡献;后者考核整个周期战略性贡献,就任或离任经考核评估后发
放。
任期年基薪以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其中第一年年薪为政策确定年基薪的 100% 作
为履职试用期,经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和职等晋升后第二年为 120% ,第三年经年度绩效
考核合格和职等晋升后为 140% ,否则采用上一年度薪酬或降薪/降职处理。
任期奖为年基薪的 20% ,考核离任时承诺的战略贡献,离任 1 年后的业绩波动动未
超过 20% 和团队稳定后足额发放。
第七条基本年薪包包括职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年终奖。
(一)职位工资,依据职位责任和个人履职能力力确定,施行一级多等。该职级上每
个职位族设立该职级的上限和下限,上限代表公司支付给某一具体薪级的最高职位工
资,下限代表公司支付给某一具体薪级的最低职位工资。职位工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