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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晨曦摘要:保险市场是一个严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从国外的运行状况来看,保险中介的加入优化了保险市场的资源配置,提高了市场效率,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的特殊性,中介人的加入似乎并未使市场得以优化,本文分析了财产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从产险中介法人化、区域选择针对化等角度提出了构建和谐保险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保险中介人;生产力;生产关系
中图分类号:F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7-0043-03DOI:.1003-
据《2008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882家,保险经纪机构350家,保险公估机构273家;兼业代理机构136634家,营销员2560532人。,%,%。①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呈现强劲势头,但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同质竞争普遍,行业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发展处于向市场化经营机制转化进程中,市场化经营理念有待深入,集约化的经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保险市场发展还未能摆脱原有机制的惯性。数据显示,2008年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依然占我国产险的绝大部分比例,%、%%。②大而全、小而全的成长模式导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功能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功能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市场合作互补、相互依存的专业分工体系的建立。
另外,虽然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自身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但整体上经营管理水平不齐,不具备完善的服务标准,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以保险公估市场为例,大多数保险公估机构不能针对不同行业投保人的需要和不同险种公估业务的要求制定公估流程,且估损方法缺乏科学性、客观性,对不同状况的资产缺乏科学、合理的定损标准,并缺乏对重大案件进行理赔查勘和准确定损的能力,造成公估质量的差别较大,不能满足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能保证客户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二)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
尽管我国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考试制度,部分从业人员也取得了基本的执业资格证书,但持证人数占比偏低,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单从人员学历结构方面来看,%;%;%。③高素质的保险中介人才严重匮乏。
众所周知,保险经纪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在中介市场中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最高,保险经纪人往往代表了保险业较高水平,而且熟悉风险规避和管理方式以及核保和索赔程序,具有广泛的人脉关系。%,且同时具有从业资格认证又具有高业务水平的专业保险经纪人才十分匮乏,不少保险经纪公司只能靠“挖人”维持经营。④
(三)队伍迅速膨胀,潜在风险积聚
保险中介人在整个保险运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投保人买保险需要中介人,发生损失请求赔偿也离不开中介人,中介市场本身规范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保险运行的完整性和通畅性。而长期以来,我国仅有一个中介形式即保险代理人获得了大规模的发展,而保险经纪人和公估人的发展相对滞后,从而形成了代理人单一的保险中介市场主体。
据统计,2002年末我国保险营销员达118万人,随后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截止至2008年末已达256万人。①急剧的队伍扩张使得营销员严重脱落流失,展业短期化行为普遍存在。数据显示,我国保险营销员13个月的平均留存率大约只有30%,两年留存率不足15%,远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水平。②频繁流动的营销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加之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都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底薪微薄,无“三险一金”保障,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保单提成。纯粹的金钱关系使得营销员对公司没有归属感,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常常会出现利己主义动机。而信息不对称将会加剧其机会主义行为,使机会主义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销售误导、孤儿保单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导致的潜在风险严重积聚[1]。
(四)区域差异较大,抗风险能力不足
在地域分布上,除了西藏以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保险中介机构,但其分布不均匀,绝大多数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东部沿海地区中介机构占比持续增加,其中代理机构1191家,占全国该类机构总量65%;经纪机构287家,占全国该类机构总数82%;公估机构192家,%。③东高西低的分配状况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高度相关,经济发达的地区,保险市场也较为发达,保险业专业化分工程度高,保险专业人才相对集中,保险专业机构数量也相对较多。保险中介的存在能节约交易成本、集中和分散风险、减少配对和搜寻成本、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使买卖双方做出可信的承诺。而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的保险中介发展滞后于行业的整体步伐,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和谐发展[2]。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保险中介机构大部分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但市场上大多数公司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差。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在全球蔓延,我国金融业及实体经济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许多资产规模较小、市场定位不准确的保险中介机构表现出较差的抗风险能力,业务下滑、公司亏损现象频频发生。
二、制约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和谐发展的原因分析
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和谐社会”一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仅顺应民意,也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谐保险的构建是和谐社会持续发展的坚实后盾,本文认为制约保险中介市场不和谐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源于产险市场的特殊性
与人身保险相比较,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赔偿等更为复杂。在我国财产保险包含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船舶险、货物运输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多种保险类别,各险种下承保的标的及相关利益有明显的差异性,对技术知识要求颇高。对于保险中介而言,在为保险公司代理销售产品、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进行承保及灾后标的价值评估时,不仅仅需要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事宜,也应懂得被保险标的物质结构、自身特性等,这样才能为保险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源于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之间的不协调发展
从保险公司方面看,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占据我国保险公司市场的绝大份额,尽管股份制的新型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相继出现,但垄断局面依然存在,留给保险中介机构的空间十分有限。加之目前法律上对中外合资、外资保险公司的诸多限制,阻碍了保险中介业的发展。
从投保人方面看,保险中介机构是促使、推动保险双方完成交易的桥梁。在保险费率和保障条款同等、保险机构网点和内部理赔人员众多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买到同样的保险产品,得到及时的赔付,这时投保人就不一定去找保险中介机构。再者,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对保险需求层次不高,这也决定了投保人对保险中介的需求有限。
从保险中介方面看,一方面,中介机构往往采用人海战术,盲目扩张保险队伍,忽视人员素质水平的培养;另一方面,当预期利润无法弥补前期投入成本时,在利益驱动下,保险中介机构将会退出市场,哄抬手续费、埋单、撕单的现象频频出现,使得保险市场良好的公众形象难以树立[3]。
(三)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的目的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研究,揭示生产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建立起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并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适时地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和改革,以更好地符合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险营销模式于1992年被友邦带入我国,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劳动力就业模式受到严重冲击,保险营销制度体现的多劳多得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迅速提升了我国保险业的生产力,证明了生产关系可以变革和发展生产力的论断。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进步,保险营销制度代表的生产关系始终不能使保险营销人员获得与保险公司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平等的发展空间、基本的政治权利,这与我国特有的国情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相矛盾的[1]。落后的生产关系难以形成先进生产力所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误导和欺骗等现象自然频繁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对策措施
我国现有的中介模式基本上是生硬嫁接别国模式,既有英国的无所不保的经纪人模式,又有东亚盛行的个人代理人模式,还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代理模式。一味复制而没有考虑本土因素的中介模式必然使得生产关系难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保险中介资源的重复配置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超规模建设的频频出现必然影响保险市场的和谐发展。本文认为,应从产险中介法人化、区域选择针对化等角度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改革,扬长避短,不断完善我国保险中介市场。
(一)产险中介法人化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高,保险标的种类多,风险差异大,技术复杂,个人代理人、个人经纪人无法适应其要求(家庭财产保险除外)。因此,产险中介人以法人形式出现应是最优选择。
首先,在该法人公司下,允许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同时存在。对于代理人而言,允许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两种形式并存。一方面,专业代理人更能适应财产保险涉及面广、技术操作难度大的要求,而且产险市场上保源的分布比较集中,专业代理能充分发挥规模展业的优势。另一方面,兼业代理人可作为特殊险种的展业代理,如机动车辆险、货物运输险等;对于经纪人而言,利用其不受保险险种限制的特点,弥补产险代理人对投保人利益保护的不充分,满足投保人需求的多样化;对于公估人而言,可以利用其专业优势协同经纪人、代理人为保险公司及投保人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
其次,各类中介人员应是该法人公司下的正式注册员工。公司不仅要改变以往“以保费论英雄”的错误理念,努力加强职工的社会保障、发展空间及基本的政治权利建设,满足其归属感的心理需求,还应对其进行专门的训练,以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积极落实保险中介行业服务规范标准的实行。
最后,产险中介法人应利用自身贴近客户、信息灵通、专业技术强的优势,在风险管理中发挥作用,为客户提供保险价值链中的多种增值服务,打破仅靠赚取中介费用的传统经营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企业****惯于“***”服务,经营效率低下,产险中介法人化的出现可以使保险人致力于保险商品的开发、防灾防损以及理赔等环节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
(二)区域选择针对化
法人化的产险中介可以抓住不同地区发展的特点着力发展公司的某项业务,形成“单项业务为核心,多项业务共同发展”的经营模式。在东部保险业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地区,人们保险意识较强,人们并不仅仅满足于传统保险产品,他们有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需要保险经纪人为其量身定做保险计划和理财计划,保险经纪业务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在中西部保险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保险普及程度不高,人们保险意识不强,因此,这些地区适合于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的蓬勃开展有利于引导当地居民的保险需求,促进当地保险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又快又好、建设创新型行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保险中介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产险中介法人化、区域选择针对化将成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最优选择,只有变革与保险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才能提升保险行业的生产力,才能真正奠定保险业和谐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1][J].中国金融家,2006(2):100.
[2][J].保险研究,2002(6):4-7.
[3]王建,[J],保险研究,2007(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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