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福建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pdf

格式:pdf   大小:110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福建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pdf

上传人:Q+1243595614 2017/10/10 文件大小:11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福建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标题】福建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页码,1/2
    【标题】      福建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内容分类】  计量
    【文号】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84年12月01日
    【生效日期】  1985年06月01日
    【正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  制造、修理、销售和进口商用计量器具的管理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商用计量器具(如秤、尺、量器、水表、电度表、煤气表、出租汽车计程表)等的监督管理,
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做到公平交易,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和检定商用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用计量器具的计量单位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目前在人民日常生活中习惯使用的市制单位,可以延续
使用到1990年底。
    【章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四条  各级政府计量管理部门是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机关,应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商用计量器具的检查
和监督。
    县(区)以上商业主管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管理、监督、检查所属部门的计量工作。
    第五条  各级计量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建立计量器具标准器,组织量值传递;
    (三)对商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对计量器具检修站(组),进行技术审查、授权,对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五)对有争议的商用计量器具进行技术鉴定和仲裁;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追究责任;
    (七)其他监督管理事项。
    第六条  市、县(区)商业公司可设计量器具检修站(组),基层商店、商场可设专职或兼职计量器具管理人员。
其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
    (二)按时送检计量器具标准器;
    (三)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和档案卡,安排检定、校验及修理。
    第七条  建立计量器具检修站(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当地计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其检修人员,须经计量
管理部门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商用计量器具检定或修理证后,方能从事本项工作。
    上述检定证、修理证,均由省标准计量局统一印制。
    【章名】  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计量器具标准器是实现量值统一的依据。计量器具检修站(组),应建立计量器具标准器,并向计量管理
部门备案。基层商店,应配备适量的计量器具标准器,供校验使用。
    使用中的标准器,须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