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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及清理1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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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及清理1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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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及清理1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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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是指特地从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资本管理、认购企业股份、行
使股东权益、执行股东义务、保护出资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在我国,职工持股会是在特别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它是陪同着企业产权制度的不停改革而形成的。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相伴而生。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的国有企业向来被产权关系不清楚、企业生产效率低低等问题所困扰,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股份企业成为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因此职工内部持股有了迅速的发展,成为股份构成中的重要构成部分。1992年,
国有体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推出《股份制企业试点方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股份制企业转变成有限责任企业的,内部职工所持股份可以转为“职工合资基金”、以“职工合资基金”构成的法人成为本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这即是中国企业职
工持股会产生的最先的法律依照和形式雏形。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5月8日公布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行建议》第四条规定,“对原国有企业汲取本企业职工入股改建为有限责任企业的,可由拥有社
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职工持股会或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企业的投资主体执行股东或倡导人的职能;改建为股份有限企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一、职工持股会的主要形式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没有明确一致的规定。现实中职工持股会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企业内部机构。职工持股会不过是内部集中管理职工股权的机构,职工个人作为真切的股东享有权益、担当义务。此种形态只出此刻股东数目有限的小型有限责任企业中。这类形式中,购买企业股份的职工,是企业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权益都拥有无能否认的独立性质。将职工持股会作为企业的内部机构,无助于解决职工个人股份分其余无序窘境,无助于解决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矛盾,也不利于企业治理机构的完美。
(二)工会社团法人。即职工将自有资本交给企业工会,由工会以工会自己
名义购买企业股份;也许由持股职工成立职工持股会,但不登记,而是将成立的
职工持股会作为企业工会的内部机构或手下组织。工会的职工持股会负责股权的
管理和执行,职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睁开活动。这类形式的缺点在于:
1、职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担当民事责任,与“自己责任”原则相冲
突。2、依据2001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建议,工会被定位于一个非盈余组织。而依靠工会持股,则使工会由于持股而成为一个盈余组织,其身份与工会的成立和活动主旨不一致。
(三)社会集体法人。即给予职工持股会以独立的社会集体法人资格,由该法人作为企业的股东,职工是该法人的出资人。1998年公布的《社会集体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将社会集体明确立义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四条明确规定“社会集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职工持股拥有盈余目的且是事实,与社团法人的原则性规定相悖。依据民政部《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2000]110号)的规定,各地民政部门暂不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此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也将暂不换发社团法证人书,该规定到现在仍旧有效。
(四)企业法人。将职工持股的管理机构采纳企业法人的形式。《民法公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职工持股会其实不具备。职工持股会的资本本源于职工并完整投入到企业资本中,因此无独立财富;既然无独立财富,也就失掉了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职工持股会也无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实是依靠于企业的。
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1999年7月28日公布的《江苏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方法》(苏政办发[1999]9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持股会是受职工股东拜托特地从事企业内部职工股管理,并依法代其执行股东权益的组织。职工持股会接受本企业工会指导,经本企业工会委员会赞同,并报上一级总工会赞同后,可以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资格作为企业股东”。据此,江苏省企业职工持股会采纳工会社团法人的组织形式。
二、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
依据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000)第24号文《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企业股东的复函》及法协字(2002)第115号文《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相关问题的法律建议》,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不得作为企业的倡导人或股东。
三、职工持股会的清理
(一)股权转让。职工持股会将所拥有的企业股份转让给其余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或限制成为企业股东的法人或自然人。
参照事例:金象传动(830802)
股权转让程序以下:
审计或评佑——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作出决议——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工商改正——将股权转让获取的收益在扣除相关
税费后按持股职工比率进行分配——由工会组织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和相关财
务人员成立清理小组对持股会进行清理,并申请注销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赞同《清理报告》,总工会批复赞同解散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会员确认对解散方案、清理报告无异议,解散过程中无瓜葛或潜伏瓜葛)
(二)成立职工持股平台。职工持股会将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职工持股平台,企业职工经过职工持股平台间接拥有企业股权。
参照事例:宏远电器(833186)
股权转让程序以下: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职工持股会所持股权转让给自然人AA——成立持股平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AA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清理,注销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赞同《清理报告》,总工会批复赞同解散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会员确认对解散方案、清理报告无异议,解散过程中无瓜葛或潜伏瓜葛,此部分由公证处予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