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坛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合同制辅助办公工作人员5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自愿从事法院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3、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人员限金坛生源或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低下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处理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犯危害国家全犯罪或
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宜法院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时间:7月8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20,报名期过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体育馆对面,产业集团内)一楼服务窗口。
4、报名结束,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具体考试事宜。
三、考试办法
1、笔试:综合基础、公文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以笔试60%、面试40%权重记入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确定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录用
1、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