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概述
申报依据—法律法规、会计核算、税收政策征管
申报要求—真实性、准确性、连贯性、时间性
申报要素—应纳税所得、税款
申报分类—方式:查帐征收、核定征收;
类别: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内、外资)
方法:预缴申报\汇算清缴\核定\清算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概述
申报组成—按税款分: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核定申报、扣缴报告、清算申报
—按类别分:居民、非居民
—按重要性分:财产损失、弥补亏损、境外所得、关联企业、附列资料等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月(季)度申报(A类)
依据:税法54条、条例128条-国税函44号
适用:查账征收-居民、非居民企业
结构:3种申报形式-据实、上年、其他
2种体制-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
内容:据实预缴-所得额确认、税款计算(间接)
按上年-所得额确认、税款计算(间接)
其他-税款(直接)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据实预缴-营业收入-会计口径-执行会计核算不同
工商、金融含应税和免税;事业单位应税
营业成本-会计口径
利润总额-会计(房地产企业、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弥补亏损)
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不等于利润总额
税率25%-税法25%、20%、15%
减免税-微利企业、高新企业、优惠过渡、批准的税额优惠,不包括税基优惠(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房地产企业预缴-国税函[2008]号
适用于据实预缴、内、外资企业
预计利润率与31号文件预计计税毛利润率口径同
经济房不低于3%;非经济房20%、15%、10%
预售收入确定: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据实预缴-问题:弥补亏损、不纳税调整
年度汇算产生退税;占用企业资金;
不符合真实性原则;税款入库不均衡;
据上年预缴-同现行处理一样
其他方法预缴-新税法要求
关于汇总纳税和合并纳税-新旧税法区别
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合并纳税-子公司
汇总纳税-解决地方财政问题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汇总纳税-财预10号、国税发28号-跨地区转移
总分比例-总机构25%、25%;分支机构-50%
税款级次分配-仍按60%、40%
总分范围-除财预10号规定的中、农、工、建。。
总分确定-只汇到二级机构,具有生产职能的视同分机构,也考虑二级以下
三因素口径及权数-收入上上年35%;工资-上上年35%;资产-上上年期初+期末/2,30%
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
总分计算-跨地区税率一致;跨地区税率不一致;
亏损的总分机构;撤消的分支机构;
新增的分支机构
税率不一致:先计算各自应纳税所得额
总机构北京-分支沈阳25%、深圳18%、济南25%
三因素分配比例:30% 40% 30%
所得额1000, 150 200 150
税额250总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