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桩基工程检测合同
(工程桩)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许可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桩基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用地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
m2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建筑总高度
层数(地下/地上)
m
计划总工期
基坑开挖深度
围护桩类型
m
围护桩桩数
基桩
类型
设计桩长
m
桩径
m
桩数
根
承载力极限值
kN
砼强度
持力层
入持力层深
m
备注:
二、桩基(试桩)检测项目及目的:
□桩身质量检测,判断孔径、孔斜、沉渣厚度等质量;
□桩基低应变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桩基高应变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及判断桩身质量;
□声波透射法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取芯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单桩静荷载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岩基荷载板静载荷检测,提供地基承载力;
□自平衡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单桩竖向抗拔试验,提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提供单桩水平方向承载力;
□其它检测项目:
三、合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工程桩检测总工期天,自检测工作完成后三
天内出临时报告,不大于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四、检测依据
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满足地方标准(技术文件)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所依据的国家规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技术规程》DGJ32/TJ77-2009
五、检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总价
检测项目
工程桩
检测数量
合同单价
总价(元)
桩身质量检测
桩基低应变检测
桩基高应变检测
声波透射法检测
单桩静荷载检测
单桩竖向抗拔试验
取芯检测
暂定总价(人民币)
六、计量方式
1、在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图纸设计要求前提下,计量数量按照实际发生量为准。
2、桩的成孔检测、低应变、高应变、声波、抗拔承载力检测按实际检测根数计算;声波管的材料费、取芯检测按实际发生长度(米)计算。:声波管的材料费、取芯检测按实际发生长度(米)计算。
3、抗压(拔)桩的承载力检测吨位以桩基正式检测报告的实测值计算;
4、,计费时不再计取;
5、堆载荷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计费时不再计取。
6、桩基检测数量表中的“声波管材料费用(螺纹接头)”:
①数量计算方法:实际检测桩数x(桩深度-空桩长度+)x每根桩实际布设声波管根数=总长度(米)
②材料要求:
七、承包方式
1、执行固定合同单价承包,即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检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
2、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现场铺垫路、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
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八、设计变更和签证
1、如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作量变更,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通知单,现场签证须有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先估算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
九、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依据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合同单价-施工与生活用水、电费用(数量计取方式为:表数+线路损耗)-约定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本检测工程结算造价费用。
十、支付方式
1、本委托项目无预付款。
2、付款前,乙方应按期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等额正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相应款额。
3、检测完毕后十五天内,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
4、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天内,乙方上报完整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