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基本政策、法律、法规
1、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方针是什么?
答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2、当前国家对促进农民进城就业方面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答:(1)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2)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3)完善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介绍服务;(4)做好对农民工的咨询服务工作;(5)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培训工作。
3、国家对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答:(1)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劳动保障监察执法;(3)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4)支持工会组织贪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4、国家为什么要制定《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答: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计划2003-2005年,对准备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准备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5、国家哪些部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培训?
答:承担为进城务工农民培训的部门有:农业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和种类职业技能培训班;教育部门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待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举办的职业学校及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班。
6、国家规定的进城务工农民交费的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有关部门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企业用工的手续时,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5元。目前进城务工农民必须办理的证件主要是暂住证和婚育证。
7、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上岗的政策是什么?
答:职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所需要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标准。
8、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规定?
答: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超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含水质化验)作业;(7)压力宣传品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大青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9、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是什么?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成立的时候应当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除此之外,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10、国家对女工权益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答:《劳动法》规定:(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