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野牦牛队的消失
(导读)“野耗牛队”的覆灭与它被新闻媒介、各种环保组织和公众争相视为英雄团队来得同样悲壮。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这支始终没有明确身份的“民间英雄”一直挣扎于生存边缘,它的个案悲剧或许是英雄与制度相冲突的又一真实版本。而我们应该关注的另一个事实是,与查获盗猎分子600人,缴获藏羚羊皮近9000张的辉煌战绩相并存的是,近7000张的藏羚羊皮不知去向
最后的野牦牛
原野牦牛队8名队员"在执行任务中涉嫌贪污"一案,最终有了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以这种方式完成“野牦牛队”在公众面前的最后一次亮相,是许多人始料未及的。
1998年4月,时任西部工委办公室主任的靳炎祖带领7名队员在巡逻中,抓获一盗猎团伙。在押解途中,他们放走了盗猎人员和一辆车,又把收缴来的藏羚羊皮卖掉,每人分了4000多元。7月25日,接受记者采访的靳炎祖对这一事实毫无异议:“是我主张卖的,哪怕是杀头,我也要担这个责任。”靳炎祖说,此事当时他就向扎巴多杰说过,扎书记批评了他们之后,靳写了检查,这笔钱又从几个人的工资中逐月扣除。
颇有意味的是,正是这起“贪污案”,才使不少人对这支有“可可西里野生动物保护神”之誉的野牦牛队队员的生活有了一个真实了解。
青海是在全国数得上的穷省,野牦牛队所在的治多县更是国家级贫困县,至今还未通电。虽然县里干部的工资也经常没有保障,但对生存方式、收入来源极度单一的当地人来说,能吃上皇粮的诱惑力是不言自喻的。野牦牛队队员扎西告诉记者:“因为可能会有正式编制的机会,1996年我才参加野牦牛队。没想到之后的日子会那么苦,巡山时候基本上是饱一顿饿一顿,最初招聘的60个临时工,没到一个月就跑了40多个。”
与盗猎分子斗争的艰苦性、高风险以及他们自身生活的艰难拮据,增加了野牦牛队的传奇色彩,而对初衷是找一个饭碗的许多队员来说,这种行为叫“环保”、叫“保护野生动物”,他们还第一次知道。就在外界赋予他们更多的精神褒奖的时候,这些“英雄”其实更多地是在为生存而挣扎。野牦牛队的大部分队员是临时工,家属没有工作,每月
200多块元工资是他们的全部生活来源。
卖藏羚羊皮的行为是在连续十个月未发工资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少舆论认为“法理不容,但情有可原”。靳炎祖说:“大部分人都理解我,同情我,我这样做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这支队伍。”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刚从西宁探亲回来,看到有的队员离队回家,有的队员开始挖野菜吃,“看到弟兄们很苦,觉得对不起他们”,他才决定卖了罚来的那些藏羚羊皮。对这一事件,他现在的看法仍是,“要说这是违法,那整个野牦牛队都违法”;“皮子拉回去的话,他们也卖。他们卖还不如我卖――我卖的价钱比他们高。他们卖的钱是还债,还不如我卖了给弟兄们补贴亏欠的工资。”“他们”指的是当时野牦牛队的一、二把手扎巴多杰和梁银权。
八名队员卖藏羚羊皮时,野牦牛队确实也在卖,这并非爆炸性新闻。在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巡逻,野牦牛队每次消耗汽油近万元,加上维修、四十多名职工工资的开支,绝大部分都要由自己筹集。野牦牛队于是和盗猎者们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关系:他们抓捕盗猎者,但这种行为要靠卖藏羚羊皮来维持。扎书记生前的解释是,“用已经死的藏羚羊来保护活着的藏羚羊”。扎巴多杰来京演讲时也曾公开承认此事,但自
1998年7月起,扎保证再不卖羊皮,此后也真的没再卖过。
梁银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事的解释是,“他们(指被捕的八人)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而工委则是请示了相关领导部门,是一种政府行为。”但对于卖皮的钱用于还债一说,他没有否认。据介绍,野牦牛队当时已有近百万的高额债务,除去每年约几十万元的巡山经费,还有为索南达杰建纪念碑所欠的46万元人民币、20万元的银行贷款--采访中,靳炎祖对这一点颇为不满。对此,知情者的解释都不是很确切,事件大体是:1995年野牦牛队刚成立时,一位去格尔木做生意的商人看中了可可西里的几个银矿,提出交每年的管理费,合同期是7年。商人预付了十几万元并提出帮索书记立纪念碑。这个天大喜讯让扎书记对形势的判断比较乐观,因此马上拉起了五、六十人的野牦牛队。但事后,商人发现银矿几乎没有什么开采价值,先期投的一些钱后来也莫名地变成了野牦牛队的债务,从此处境更加艰难。至于商人,自此以"倾家荡产支持环保"的形象出现,赢得了不少同情和尊敬。
在许多人看来早被内部处理完毕的“私卖羊皮”一事,三年后突然被毫无预兆地抖落出来,其原因在格尔木市司法机关那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回答,一种说法是“早就知道”,另一种则是“有人举报”。
野牦牛的命运,可可西里之争?
靳炎祖说,野牦牛队一开始就是个畸型儿。
青海省林业局副局长王谦对记者介绍说:“1992年,(治多县)西部工委成立的最初目的是开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