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城市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增塘村安置新社区
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
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由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筹建的增城市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增塘村安置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已经完成资格预审程序。现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该工程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2号窗口公开接收投标报名同时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在报名期间内共收到6家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分别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主)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2 (主)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
3 (主)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4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
5 (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6 (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
随后,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对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重新评审的申请函(此函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已同意备案)中第二点,所以本次评标按此标准执行。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单位,其中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中日期有涂改现象,专家们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了澄清申请,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相关资料的原件,经专家审核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全部投标申请人共 5 家通过资格审查。
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是:
1.(主)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不通过的原因:未提供勘察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确定了 5 家正式投标人。
1 (主)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
2(主)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3(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
4 (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5 (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特此报告
资格预审委员会签名:
备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未提交的,招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评定其资审不合格。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联系人:徐工、吴工、薛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