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建邺区档案局文件
建档字(2015)第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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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档案检查及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
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及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已开始,请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编目工作,同时做好照片、实物、设备、基建、科技、财务、光盘等其他门类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我局将于4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对各部门、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检查。
一、档案年检内容
:本单位及系统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和网络的建立、档案人员的稳定、档案人员岗位责任(职责)制、档案保管(或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电子文件归档制度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建立和落实情况。
:专用档案库房设置和档案箱柜、档案装具情况,温湿度控制设备及档案办公设备(含档案管理软件)配备情况。
: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质量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业务档案实行部门整理归档及移交情况,到期档案的鉴定、移交工作开展情况,全宗卷的收集整理情况。
:档案案卷级、文件级和一文一件目录数据库建设以及录入“建邺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情况;本部门形成文件材料以及照片、实物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并在档案管理软件中挂接情况;按规定移交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库,以及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情况。
:包括档案指导、借阅、利用效果登记本等各类电子台帐的建立、统计质量情况、收(发)文的登记情况。
:包括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发文汇集等主要编研资料续编情况;检索工具编制及利用登记、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每年至少两个)编写情况。
二、年检标准
详见附件(一)《建邺区归档文件整理综合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二)用于现场打分用
三、年检要求
、单位按时完成2014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是《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作出的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必须依法实施。
,既是一次监督、检查,也是一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更是一次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从2015年起,我局根据去年档案检查的实际情况和档案软件升级等相关现实,重新修订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一些内容和评分标准,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对照标准抓紧归档整理,并做好迎检准备。为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需要以及区档案新馆交付使用后馆内档案资源建设的需要,今年区档案局在开展全区年度执法检查时对档案检查的组织形式和范围,将作出适当调整。区级机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园区、区直属单位以及相关档案进馆单位作为必查单位,其它系统下属单位及社区(村)的档案检查,由各主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自主检查。各部门、单位在归档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及时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指导。监督指导科电话:025-86492013。
,要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