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文件
西教发〔2015〕号
二○一四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的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工作定于2015年2月11日结束,2月12日学生和教职工放寒假。
下学期教职工3月5日报到,学生3月7日报到,3月8日正式上课。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
为便于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活动,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2015年春假时间安排为4月29日至5月3日(含“五一”劳动节三天假期)。
现将本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和寒假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小学定于2月5日进行语文、数学期末考试,初中定于2月4日—5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的期末考试,小学和初中其他学科的考试考查可在此前一周内完成。
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和《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意见》的文件精神,有效控制统测的范围、次数和人数,优化“统测”内容和方法。各中小学要认真、规范地做好本学期期末考务、阅卷和教育质量分析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体现多元性、综合性、发展性和全面、激励的特点,尤其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感、态度、价值观、体质发展等情况的评价。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确保学生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规范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册”记载工作,作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寒假前后,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学生家庭访问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各中学要规范做好2014年度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倡导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各种具有校本特色的先进学生或特长学生评比活动。各项评选推荐工作要程序到位、及时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校要利用好春节这一最主要的中华传统节日,组织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精神文明与社会新风。
3月5日是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各校要组织学校青年教师、学生团(队)员成立志愿服务小组,共同走进社区、走进孤寡老人家庭,开展“党团队员手拉手,元宵送‘福’福满心头”活动,在活动中引导学生关爱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寒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阳光体育”、读好书和征文等活动,组织开展“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实践活动,教育未成年人拒绝进入经营性网吧,引导广大师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积极传递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要广泛宣传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倡导文明节日文化理念。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运动”亲子体育健身活动,动员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到学校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社区学院要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级学台,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