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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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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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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沙依巴克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工作经费监督管理,规范支出,提高工作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乌鲁木齐市社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社区工作经费是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即市、区两级各承担50%)核拨给每个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街道(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使用范围
(一)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维修、水电暖气、车辆燃料和维护、办公用房修缮等经费支出;
(二)人员经费支出,包括经选举产生无任何经济收入的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贴;因工作需要,驻区单位委派人员和有经济收入的其他人员,经选举担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岗位补贴等;
(三)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开展维稳和服务居民、环境整治工作各项费用;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外出考察费用等;
(四)其他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与社区工作有关的支出。
(五)社区工作经费不得用于:街道(管委会)机关各项开支;各级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公务接待;社区在编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业绩考核奖金、岗位补贴和生活福利及疗养费用。
三、财务管理
(一)对社区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5000元,街道(管委会)财务根据实际支出随时补齐。备用金年度内循环使用,年初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年底将5000元备用金交回街道(管委会)财政所,冲销借款,次年再借。
(二)社区指定2名在编人员兼任记账员和报账员,负责办理社区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其他相关工作。报账员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发票凭证,按时报帐,并对5000元备用金的安全保管负责。
(三)经费使用制度
,以减少现金流量。社区现金报销额度为300元,在没有刷卡环境的条件下,使用现金支付,具备刷卡条件的使用公务卡支付。超过300元现金额度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支付。
使用转账支票支付的社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街道(管委会)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在财政所领取支票〔5000元以上需提供街道(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纪要〕;使用公务卡支付的仍应履行社区规定的申报、审批等事前审核程序,征得同意后,方可刷卡进行公务消费。
(含500元)的,社区拟定经费使用报告由经办人签字,交社区书记审批后,方可开支。
(含2000元)的,社区根据列支事由提交社区
“两委”班子会议,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开支。
(含5000元)的,社区根据列支事由提交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根据会议纪要形成经费申请报告提交街道(管委会),经街道(管委会)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
,社区根据列支事由提交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根据会议纪要形成专题报告提交街道(管委会),经街道(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支付。
经费支出使用标准为单项事由全部支出之和,严禁将支出项目化整为零,规避经费使用制度。
(四)报销制度
社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实行社区书记、记账员、报账员“三人会签”制度,所有发票凭证必须由社区书记、记账员、报账员签字,另有经办人的,除三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