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收稿日期:2014 -04 -16基金项目:通化师范学院科研基金博士扶持项目“枟诗经枠琴文化研究”;中国博士后面上基金项目“汉唐礼法调适与公共秩序的建构”(编号:2013M541319)。作者简介:徐栋梁(1980 -),男,山东诸城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韩冰(1992 -),女,宁夏银川人,硕士生,主要从事国内外汉学与文化研究。第 30 卷第 8 期2014 年 8 月商丘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韩冰2(,吉林通化 134002;,广东广州 510631) 摘要:琴在周人的生活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是周人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枟诗经枠中的琴用途颇多,体现在礼仪方面则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用于相处之礼,将琴作为交际工具;二是用于敬神之礼,将琴作为祭祀用具。关键词:枟诗经枠;琴;礼文化中图分类号:I206畅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3600(2014)08 -0076 -03 周人将礼和乐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礼乐文明。“礼”指的是外在的社会规范,“乐”指的是通过音乐的调和而使人内心达到平衡的一种状态。枟诗经枠皆可合乐而唱,既具备“礼”之社会性,又具备“乐”之艺术性,恰是周代礼乐文化在文学作品方面的集中反映。以枟诗经枠、枟乐经枠为核心,形成了周代的乐教体系①。琴作为先秦时期非常重要的乐器,也频频出现在枟诗经枠所涉及的各种礼仪活动中,并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大致说来,其用途主要有二:一是用于相处之礼,将琴作为交际工具;二是用于敬神之礼,将琴作为祭祀用具。一、琴与相处之礼周代社会区别于商代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周人注重通过对人的精神气质的塑造来确定一种有效的社会规范。而“礼”作为这种社会规范的总和成为周人的精神信仰。在周代,观乐必合礼,文献中所见之例甚多,最为后人熟知的例子便是季札观乐②。当这种社会规范以一种固定的形态存在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时,作为一种新的体制完备、内容丰富的文化形式,就成为独特的礼文化。琴是周人的日常生活中一种极为常见的乐器。无论在王宫内院还是宴会酒席,但凡比较隆重的场合,总会有琴的存在。另外,琴并不是贵族专享的乐器,在枟国风枠的篇章中,也时时会见到它的踪影。在枟诗经枠中,琴与人们相处之礼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体现君臣之礼。如枟诗经· 鄘风· 定之方中枠曰:“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郑枟笺枠中注解此句:“‘爰’,曰也。树此六木于宫者,曰其长大可伐以为琴瑟,言预备也。”[1]315此三句意为种植榛树和栗树,还有梧桐与梓漆,待其长成,制成琴瑟。这首诗的背景应当是追叙卫文公当政时的情景。卫国一度亡国,后来卫文公在齐桓公的帮助下重新建国并迁入楚丘。卫文公受命于危亡之际,励精图治,卫国日渐强盛。卫文公不乏文治武功,称得上卫国的中兴之君。枟定之方中枠对他进行颂扬可谓相人得宜。枟定之方中枠中文公植名木以备礼乐,说明当时卫国已趋于稳定并开始进行礼乐文化建设。在这首诗里,“琴”已经成为一种象征,国君甫当政时开始明确地建设上下之礼的一种象征。之所以追述卫文公当政时的情景,其原因在于周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