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城市规划之公众参与探索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思想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推进和城市规划理论的变革逐步发展起来的。城市规划不仅仅体现政府对于城市的治理水平,更注重追求城市中居民的利益需求,以及人民对于理想的城市秩序和形态的追求。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的城市规划不仅仅是一种专业活动,更是一种政治互动,因此,城市的规划应该建立在政府组织、专业规划人员与城市公众之间相互讨论、沟通、协作、配合的基础上。20 世纪 60 年代,保罗·大卫多夫提倡的有关规划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倡导性规划”概念受到人们的注意,也拉开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研究的序幕。20 世纪 80 年代,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城市建设和社区治理中,公众参与作为一种民主治理手段得到发展和普及,并逐渐形成一种民主制度。面对不断多元化和流动化的社会,单向的政治权力运行造成了许多社会冲突,公众诉求得不到重视,公众利益受到挤压,以行政长官意志为主的城市规划有时难以真实反映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导城市规划政治活动的政府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并寻求与社会、公民组织的合作,通过规划操作层面上的条理化和制度化,保证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体现城市规划过程中公众的参与,从而推进了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公众参与的进程。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需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因而需要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民主意识逐渐觉醒,使得公众越来越重视自己生活的环境质量和民主权利,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公众的参与意识与日俱增,公众要求主导自己的城市规划。此外,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趋势也使得政府不能像以前那样完全将公众排除出规划过程之外。政府要转变职能,提升公众对于政府的政治信赖,不仅仅要尊重公众对于城市规划的民主权利,使他们具体的参与到城市的规划过程之中,而且还应该将这种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体现城市规划过程中公众的主人翁地位,确保他们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由于缺少有效的公众参与,引发了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土地征用过程中公利与私利的矛盾。所谓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的理想和现实在空间上的整合,实质上就是城市空间利益的分配,而规划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立场、出发点,都会导致不同的利益趋向。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规划虽然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前瞻性和建设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规划涉及诸多利益主体、诸多方面,以行政长官意志为主的城市规划难免会顾此失彼,不能面面俱到,难以真实反映城市社会发展需要,也难以体现城市规划中的公正性与民主性,从而很难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在行政决策和审批等一系列城市规划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公众参与,给了一些政府部门与利益集团可以暗箱操作的漏洞,甚至会出现官员的腐败和利益集团寻租的事件,引发一些社会矛盾,既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大大降低了公众对于政府的政治信赖。可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有效的公众参与对于预防一些主管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官员的腐败行为,缓解社会矛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研究现状
一、国外关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现状
在协商民主的理论支持以及西方六、七十年代的新社会运动的背景下,公众参与作为一种现代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