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环办发〔2014〕111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范围
凡在2014年度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以及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均应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
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下简称固废系统)已注册的单位,请直接进入固废系统进行申报登记。未注册的单位,应先到当地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后,进入固废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电子注册相关要求请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下载。
二、申报登记时间
(一)各地市环保部门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增减企业(单位)名单,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各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在2015年1月1 日至1月31 日进行申报登记。因申报不合格,被环保部门退回需要重新申报的,申报单位必须在7日内重新申报,最迟不得超过1月31日。
(三)各市级环保部门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三、申报登记内容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内容: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
(三)2014年实际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四)预测2015年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申报登记内容:(见附件)。
四、申报登记方式
(一)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登陆“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记。
(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含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填写纸质申报登记表(见附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五、要求
(一)请各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进行申报登记。
(二)固体废物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登记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级、县级环保部门要对申报登记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届时省环保厅将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拒报、瞒报、少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查
。
(三)各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申报登记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申报登记工作报告。申报登记工作报告包括申报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详细数据分析报告(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经营情况,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医疗废物产生情况等)。
(四)为保障全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便于交流沟通,完善管理员QQ群等,请各设区市级环保部门将本辖区市、县(区、市)环保局确定的信息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号、QQ号等),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是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基础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固体废物环境安全服务。
联系人: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滕子宁孟超荆维
电话:(029)85429387(兼传真)
附件:陕西省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2015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陕西省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
申报登记表(2015年度)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码:
填表人:
审核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制
说明: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申报登记内容包括:
表1---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2---接收危险废物情况表;
表3---内部利用处置表();
表4---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表;
表5---新产生危险废物表;
表6---泥浆固化企业经营情况表。
2. 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行或续新的表格。
3. 泥浆固化企业填写表1和表6,其它处置企业填写表1—表5。
,详见所附表1--表6填表说明。
5. 表1-6及其附件所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和完整,并同填表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企业自留一份存档,一份交所属地区/县环保局,一份交地市环保局,两份交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备案。
表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1 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2 单位负责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