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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餐饮管理 制度2.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饮食服务中心关于《饮食中心职工竞争上岗、择扰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聘用制度,培养高素质服务、管理人员队伍,促进饮食中心建设和发展,饮食中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用人制度。实施如下:
(一)     基本原则
1、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职工信任、业绩显著的原则。
3、对有一技之长者、给与重任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岗位与任期
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任用饮食中心各个岗位人员的办法。岗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新聘用的管理人员试用期半年。
(三)     的基本条件
治素质好,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坚持服务为本的思想,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胜任本岗位所具有的组织能力,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效率高。
1、精通业务,爱岗敬业,能创造来年搞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谋取私利,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健康、精力充沛。
(四)     聘用资格
1、受年龄、职级限制。
2、管理岗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工作满二年以上。
3、技术岗位具有相应的专业和操作技能。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公布竞岗实施方案、岗位职数。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填写《饮食中心职工竞争上岗报表》饮食中心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第三阶段:准备个人竞职材料,评委托漂评议确定各岗位人选。
(六)     几点说明
1、竞职报告的内容要求。
2、个人主要经历。
3、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4、阐述对竞争上岗的工作设想。
本方案由饮食中心负责解释。
二、饮食中心关于《从事技术岗位、重要岗位人员(临时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饮食中心现有技术岗位、重要岗位的临时职工大多工作在为学院师生员工服务的第一线。多年来,他们对学院的政治稳定、饮食中心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他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实践,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技术能力都有很大提高,现已成为饮食中心的一支重要技术力量。为此,饮食中心从中长远发展目标考虑,决定对多年从事技术岗位、重要岗位的临时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以下简称参保补贴)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饮食中心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内容
1、补贴范围
(1)从事饮食中心技术工作岗位满十年,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
岁)以下的临时职工。
(2)从事饮食中心重要工作岗位满五年,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
岁)以下的临时职工。
(3)从事食堂加工的承包人员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4)已参加原有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并负责缴纳保费的人员不在补贴
范围之内。
2、补贴办法
(1)根据哈劳社发【2003】83号文件精神,符合参保补贴的临时职工参加哈市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按时缴纳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费,饮食中心按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标准(初定60%)给予补贴。
(2)享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饮食中心按月将补贴款计
入本人工资收入中,饮食中心负责按月统一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手续。(缴费补贴年限达到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所规定的年限。)
(3)对符合参保补贴范围,因本人身份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 
员,饮食中心将按每月参保补贴款的50%进行补贴,待本人具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时,可享受参保人员相应的补贴。
(4)在参保补贴期间,因辞职、离开技术岗位或重要岗位的人员不
再享受参保补贴,其今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负担。
(5)在参保补贴期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取消当年参保补贴资格。
(三)实施步骤
1、将参保补贴实施方案(讨论稿)上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学院主
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下发到饮食中心各部门进行讨论、修改。
2、将修改后的参保补贴实施方案上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学院主管
领导予以批准。
3、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拟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人员的名单,
报参保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4、全面实施参保人员补贴方案。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希聪
成员:杨忠玉   冯春成
(五)本方案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备案。
三、饮食服务中心岗位轮换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人员队伍自身建设,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达到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餐厅管理员岗位的人员,在任期届满后竞聘上岗,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要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从事采购工作不得超过两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