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官“抱团”腐败涉案上千万元
新庄村干部腐败案涉案金额之大,时间之长,作案之猖狂,令人震惊。这一案件深刻暴露出村级职务犯罪的预防和遏制存在诸多盲区,亟需引以为鉴,创新思维,创新制度,从根本上铲除村干部犯罪的条件和土壤。
新庄村是贵阳市乌当区城郊的富裕村,几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中获得了大量土地补偿资金。然而,在“村务封锁”和财务混乱中,村、支两委干部“抱团”腐败,侵吞集体款,套取私分国家征地补偿资金,并将近千万元集体资金随意挪用和出借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大肆侵害国家、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利益。
在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首的11名涉案人员中,包括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出纳、会计、村民组长、工程队长等人员,村、支两委班子几乎全部落马,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一百多万元,作案时间最长者达十余年。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大、作案时间之长,堪称贵州村级腐败之最。
目前,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原村党支部书记胡绪文作为主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虚列冒领疯狂套取国家资金
近几年,新庄村先后聚集了各类企业二三十家,全村土地在征用后所剩无几。
在征地、租地等一系列工作中,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局)工作人员,会同乌当区高新办事处、新庄村村支两委人员及所涉及农户,共同丈量土地签字确认。规划局与村委签订协议并将赔付款额拨给新庄村,再由新庄村支付农户。在工作中,以胡绪文为首的村、支两委干部与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局原副局长张瑞强一拍即合,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据调查,从2000年至2003年3月案发的4年时间里,他们多次采取虚列冒领或虚增赔偿金等手段,套取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和对村民的青苗费、安置费、土地附着物等赔偿资金进行私分。为将账面做平,他们每次都制作了赔付发放表。案发后,不少村民才发现自己被村干部冒名虚列领取了所谓的土地补偿金,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新庄村龙塘组组长周天贵气愤地说:“他们在我的头上安了
13万元,至今我都没见过一分钱。”
据查,他们先后17次共套取八十余万元土地补偿金,大部分资金在得手后即私分,剩余则被用于吃喝玩乐和作加班费发放。,村委会出纳王祥发伙同他人和个人单独贪污共计31万余元,,,。
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
早在1992年,胡绪文便打起了集体资产的主意。他找到时任村土石方工程队队长先正林(另案处理)及其出纳杨锦春共谋,多次以工程队其他工人的名义,虚列冒领工资、奖金,至2003年2月先后将集体资金20余万元私分。其中,,,。另有4900元余款用于支付做账会计的工资。
2000年12月,胡绪文从一家预制构件厂开出金额为4万元的虚假收据一张,交给杨锦春在土石方工程队做支出账。将这笔钱套取后,二人各分得
2万元。
“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村党支部委员、出纳王祥发在向办案人员交待情况时懊悔地说,“我看到主要领导(指胡绪文)经常捞钱,心里就不平衡。他捞我也捞,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