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澄海区交通信号灯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PZH012B028
采购单位: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17
第四篇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18
第五篇 供货设备清单 34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邀请书
采购编号: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澄海区交通信号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所需设备以及有关服务(详见技术部分)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采购内容:澄海区8个路口安装设置机动车道信号灯71套,人行道信号灯96套,二位半倒计时器43套,三位信号灯组加二位倒计时器1套,交通信号机8套,电源低压电压电表8套,交通标线5476平方米,以及相应敷设信号灯管线,电线井设置,管线沟开挖,路面和人行道恢复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62,,投标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信号灯系统项目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开工,在开工后60内全部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安装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含合法法人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施工期限要求。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个)。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1月29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止,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购买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9:30到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定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报价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购买了投标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报价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没收报价保证证金。
或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参与报价的投标单位,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报价而导致重新采购,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投标人须知
目录
总则
资金来源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格式
投标报价
投标货币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开标与评标
开标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评标原则及方法
授予合同
授予合同的准则
资格后审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
签署合同
履约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
质疑和投诉
发票
投标人须知
总则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含合法法人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施工期限要求。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个)。
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根据财库【2007】119号和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