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界首市泉阳镇集镇主干道路路灯采购项目询价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FZGY-CGJS20150025)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就界首市界首市泉阳镇路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界首市泉阳集镇主干道路路灯。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次询价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本次询价信息公告同时在《阜阳市政府采购网》、《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潜在供应商自2015年 3月 20日起可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jswz/)-政府采购专栏下载询价通知书(见附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3月 26日上午9:00(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昌路中段国库支付中心四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界首市泉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
     招标服务机构: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女士  0558-4881522
界首市泉阳集镇主干道路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JS20150025 )
询
价
通
知
书
采购人: 界首市泉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服务机构: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15年3月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就界首市泉阳集镇主干道路路灯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除外)、个人身份证。(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本项目响应报价包含所投货物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和安装、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3、响应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少于3年,免费上门服务,终身维护。
4、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6、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材料(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使用说明资料,并派技术人员到场安装。
7、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的要求执行。
8、售后服务: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予以解决。
9、本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10、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除外);
②规格响应表;
③响应报价表;
④响应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与售后服务承诺;
⑤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⑥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⑦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果有的话)。
1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9:00前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一次性书面响应,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1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一张(不得使用可重复读写的U盘等介质)。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须胶装,不得活页装订),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封装在信封中,信封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注: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标)
13、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响应截止日2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