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郴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1-2030)
文本
委托单位: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主编单位: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协编单位:湖南千府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指标 2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规划 3
第四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5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 5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 6
第三节废物箱规划 6
第四节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规划 6
第五章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7
第一节生活垃圾收集站规划 7
第二节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 8
第三节水上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8
第四节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8
第六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9
第一节车辆清洗站规划 9
第二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规划 10
第三节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规划 10
第四节洒水车供水器规划 10
第五节环境卫生机构规划 10
第六节城市道路保洁规划 10
第七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规划 11
第八节环卫人员发展规划 11
第七章环境卫生设备规划 11
第八章环境信息系统规划 11
第九章近期建设规划 12
第一节公厕规划 12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站规划 12
第三节生活垃圾处理场 12
第四节环境卫生车辆 12
第五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12
第六节投资估算 12
第十章规划实施步骤及实施措施 12
第一节规划实施步骤 12
第二节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2
第三节规划的调整与变更 13
第十一章附则 14
附录 14
附录A:用词说明 14
附录B:名词解释 14
附录C:附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郴州市城区环境卫生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要求,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合理、规范、有序地推进,结合郴州市城区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通过本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和环境卫生事业的现代化。
第二条本规划是指导郴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和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规划编制和城市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经批准实施后,非经法定程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变更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指标。
第三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与综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31号、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33号、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1996年6月5日起施行)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城〔2009〕215号,2009年6月18日)
《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建城[2006]13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65-2004)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文明城市评测体系》(2011年)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05年)
2)、环卫规范及设施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CJJ71-2000)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2005)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
《免水冲卫生厕所》(GB/T18092-2000)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118-2000)
《压缩式垃圾车》(CJ/T127-2000)
《铁质废物箱技术条件》(CJ/T5026-1998)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 106-1999)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2011)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