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鱼市镇规范权力运行
制
度
汇
编
新晃县鱼市镇
二○一二年三月
目录
一、行政职权 1
内设机构及职责 1
新晃县鱼市镇政府行政职权统计表 4
新晃县鱼市镇行政职权目录表 5
二、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 19
生育证发放 19
再生育证审核 22
独生子女证发放审批 27
社会抚养费征收 29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 3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1
林木采伐许可核发 44
县内木材运输证核发 47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54
农村五保申报审批 57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 59
城镇医疗救助审批 62
临时救助审批 64
家电、摩托车下镇补贴 66
农民补贴发放制度 68
三、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预防制度 70
镇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推荐制度 70
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 72
财务管理制度 79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流程图 85
信访工作制度 87
民主、行政生活会制度 91
民主议事流程图 93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95
农村党支部换届程序 97
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98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99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02
“三会一课”制度 103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04
党费收缴制度 105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06
村务公开制度 107
岗位目标责任制 109
首问责任制 110
服务承诺制度 112
鱼市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14
一次性告之制度 116
限时办结制度 117
效能告诫制 118
否定报备制 120
服务承诺制度 121
鱼市镇干部职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122
鱼市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0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 156
维护社会政局稳定预案 161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165
四、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制度 166
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166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暂行) 170
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174
一、行政职权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鱼市镇政府履行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4、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动物防疫和农业资金、产业管理,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5、依法管理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6、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节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9、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0、管理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1、办理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宣传、统计、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科协等工作,组织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武装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法制教育、治安联防、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督导、解决重大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派驻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关系;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部分行政处罚等;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承担拟订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以法规案例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生育证的审核与发放;依法受理和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制度的执行、审查、监督、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市场服务和招商引资;动物防疫工作;农产品安监工作;水利建设和水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林业管理中心:依法管理辖区内林木林地;发放森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