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银联卡闪付小额快速支付业务
风险补偿机制操作指引()
2015年8月
目录
1 概述 1
目的与定位 1
定义 1
适用范围 1
业务参与方及职责概述 2
2 风险补偿处理流程 2
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 2
脱机电子现金业务 3
3 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风险补偿处理要求 3
发卡机构处理要求 3
基本要求 3
持卡人调查处理要求 4
发卡机构审核 4
材料合规性检查 5
发起申请 6
中国银联处理流程 7
4 脱机电子现金业务风险补偿处理要求 7
发卡机构处理要求 7
基本要求 7
发卡机构审核 8
发起申请 8
中国银联处理流程 8
5 其他事项 9
6 风险补偿风险管理 9
风险补偿敞口管理 9
风险事件协查与处置 9
不良持卡人信息报送 9
附件1: 10
附件2: 12
附件3: 13
概述
目的与定位
为配合银联卡小额快速业务风险补偿的施行,建立面向发卡机构的风险损失快速补偿机制,根据《银联卡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试点方案》、《银联卡闪付小额快速支付业务风险补偿方案》,制定本指引。银联卡小额快速业务风险责任划分以上述业务试点方案为主,该机制基于上述方案,帮助成员机构实现对业务损失的处置与化解。
定义
1、银联卡闪付联机小额快速业务是指持卡人使用标准IC卡或承载IC卡信息的移动设备(以下简称“移动设备卡”)以闪付联机方式发起的,一定单笔交易金额以下无需持卡人输密签名的快速支付功能性产品。
2、银联卡脱机电子现金业务是指持卡人使用具有电子现金账户的标准IC卡或移动设备卡,通过预先圈存一定金额实现脱机交易时无需持卡人输密签名的快速支付功能性产品。
3、银联卡闪付小额快速业务风险补偿机制是指发卡机构与银联按照业务试点方案约定开展闪付联机小额快速业务及脱机电子现金业务时,中国银联按风险补偿方案约定对符合条件的闪付联机小额快速业务欺诈交易损失及电子现金账户失卡损失向发卡机构予以风险补偿的工作机制。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按试点方案开展银联卡闪付小额快速业务的中国境内成员机构,在试点期间,对符合条件的闪付联机小额快速交易及电子现金账户失卡损失进行风险补偿。适用于通过中台相关功能预计将于2015年7月1日上线,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
提交的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风险补偿申请以及通过中台,具体名称及上线时间以公告为准。
提交的脱机电子现金业务风险补偿申请。
发卡机构应按业务规则及试点方案处理银联卡闪付小额快速业务,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并配合银联开展风险协查
,若发卡机构有违反业务规则及试点方案的行为,银联有权对其调整小额快速业务风险补偿的方式。
业务参与方及职责概述
业务参与方
业务参与方及相关职责
发卡机构
发卡机构是指加入银联网络,发行银联卡,并按照银联业务试点方案开展小额快速业务的成员机构。发卡机构根据本操作指引要求,接受持卡人小额快速业务欺诈投诉,通过调查取证和资料收集的操作,按照双方约定和指引的要求将符合风险补偿的有关资料提交到银联平台,将银联的风险补偿资金及时划拨至持卡人账户。持卡人获得补偿金后又通过公安或其他渠道追回损失资金的,发卡机构有义务在收到持卡人返还的补偿金后及时返还银联。
中国银联
中国银联承担小额快速业务的转接及资金清算等相关职责,根据业务管理委员会发布执行的跨行业务规则,与成员机构共同维护跨行业务秩序。中国银联根据本操作指引,对发卡机构提交的符合审核标准的小额快速业务的交易资金予以风险补偿, 银联有权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发起收费交易。
风险补偿处理流程
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
图1闪付联机小额快速支付业务风险补偿处理流程
1、持卡人向发卡机构提出小额快速支付否认交易投诉;
2. 发卡机构接受持卡人投诉,并按照约定流程进行调查取证,对持卡人恶意否认小额快速交易的道德风险进行排除性检查;
3. 发卡机构申请专门的风险补偿申请权限,并通过中台提交
小额快速风险补偿申请及资料申请时使用的原因码以中国银联正式发布的差错规则为准
;
4. 银联系统自动对发卡机构提交风险补偿申请的交易进行清算;
5. 中国银联在发卡机构提交风险补偿申请的6个工作日内审核发卡机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及合规性,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小额快速业务风险补偿申请记录备案;对于材料不全、情形不符等审核不通过的,银联向发卡机构发起收费操作,发卡机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