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险机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问题浅析
摘要:保险机构在开展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操作不规范、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困难、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过于简单、系统支持和法律保障缺乏以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缺乏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努力营造客户身份识别环境、制订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完善保险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建立以客户为单位的综合信息系统、搭建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
关键词:保险机构;反洗钱行动; 客户身份识别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113-02
我国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目的,是为义务主体监测分析交易情况,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恐怖融资活动、司法机关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提供基础数据信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我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保险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主要有:第一,保险机构要建立并完善关于客户身份识别的内控制度,并且要保证该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第二,保险机构在订立保险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达到一定金额时,应当进行客户以及客户的代理人、合同受益人进行身份识别;第三,当保险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业务时,应在合同内明确规定第三方机构对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并为第三方机构履行该项义务提供相应的保证;第四,在客户行为或者交易出现异常等情形时,保险机构须重新识别;第五,进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第六,建立客户黑名单制度。
(一)对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保险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或直接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及洗钱手段缺少应有的认识,导致这些保险机构大多以牺牲履行反洗钱的社会职责为代价,一味追求企业利润,其内在的矛盾使得保险机构难以真正深入了解自己的客户。因此,对反洗钱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也就存在一定程度的应付思想。
(二)客户身份识别操作不规范、流于形式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了解你的客户”作为核心原则,其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了解、登记、核对、留存四个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身份识别操作不规范,流于形式,仅重视留存证件而忽视对客户身份的真正了解和对证件有效性的核对。
(三)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困难
一是复杂的程序使客户尽职调查难以进行。在进行客户调查时,尤其是深入了解投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时,需要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来进行,程序比较复杂。二是客户尽职调查与保险机构“客户至上”宗旨存在不相容性。客户尽职调查的内容就是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信息,而客户至上的含义则是一切以客户为重,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当保险机构要求客户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时,客户就会认为保险机构是故意刁难或为难客户,从而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加以拒绝,甚至以到别的公司办理业务相威胁,使保险机构在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上困难重重。
(四)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过于简单,划分对象不完整,划分工作流于形式
近些年来,在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工作方面,保险机构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划分标准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第二,划分对象不完整。如有的保险公司没有对通过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非面对面业务建立关系的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有的寿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