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工业大学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方案
湖工大教[2006]25号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指学校为保证教学质量而设立的组织机构、制定的方针政策、提供的条件支持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构建可靠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一认识。我校发展目标是建成全国一流的地方多科性大学;培养以工程应用型为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是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与教学过程的每一参与主体每一环节息息相关。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构应围绕着教学这个中心,致力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奖惩分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涉及全校各学院(部、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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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由学校、学院(部、中心)、系等构成的多维网络,涉及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因此必须贯彻系统性原则,以充分发挥系统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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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了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提供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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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要对学校教学工作有直接的监督、促进作用,实现对教育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条件及师生教学行为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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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是在按人才培养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必须根据内外部因素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也必须遵循动态性原则。
三、主要部门职责
第一责任人:校长,校长助理具体负责教学工作。
党政领导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
第一责任人:教务处长
⑴在校长和校长助理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⑵指导、协调各学院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教学工作。
⑶组织、指导学院制定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
⑷组织、指导学院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
⑸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程序严格执行。
⑹全面组织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⑺负责教学管理干部的培训。
⑻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指导工作。
⑼负责组织期末抽考考试工作。
(部、中心)职责。
第一责任人:院长,主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具体负责教学工作。
⑴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带领教学院长和教学管理干部开展本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⑵根据培养计划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本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⑶负责新专业申报,组织教学计划等基本教学文件的制定、调整和修订工作。
⑷对所有新开设专业进行初步论证、认定与评估。
⑸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
⑹负责审核教学任务,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⑺负责审定教材的使用情况。
⑻负责新聘教师的教学考核。
⑼组织本学院课程标准化工作与非教务处抽考课程考试工作。
(课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