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以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我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设原则与目标
重点专业建设坚持“保特、扬优、扶新、改老”的原则,在对现有的本、专科专业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立3-5个重点建设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从而带动学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学院将加大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的扶持力度,经过5年的建设,促使其中2-3个专业成为我院的品牌、特色专业,并为申报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
(部)两级、以系(部)为主的建设办法。教务处在学院领导下,负责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的规划、立项评审、经费划拨与管理、检查与验收以及省、部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推荐和管理,其他有关处室予以配合和支持。
(部)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一般由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专业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批专业建设方案及专业建设子项目,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和支出。
、副主任或专业所属学科负责人担任
。其职责是负责专业建设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及日常管理。
四、申报与审定
:专业负责人申报,所在系初审并推荐,教务处审核,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本科、专科)》为依据,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评分、排序,确定院级重点专业建设名单。
-3年一次,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五、专业建设经费管理
,经费标准为3-5万元/专业;推荐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经费标准为5-10万元/专业。项目立项后,经费分3批核拨:首批启动经费为30%,在项目立项后核拨;第二阶段建设经费约为30%,在年度检查、考核后视上年进展情况核拨,对于上年度未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专业,将停止第二阶段经费的核拨,上年度已核拨的经费可继续使用;第三阶段经费在结项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核拨。
。主要用于:主干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案的研究,条件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以及专业建设等方面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教师短期进修培养费、会议费、打印费、评估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