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自行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户引进项目
项目编号:2014020-STJYHYJ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3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
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16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9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根据高校食堂经营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运作方式,为提高学生食堂服务质量,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维护学校稳定发展,建设和谐校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下称采购人)拟将学生食堂向社会从事餐饮服务业的餐饮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实行合同化、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二、采购项目: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食堂经营户引进项目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四、适用法律: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五、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采购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七、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
八、标的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院内
(二)项目简介及要求如下:
。
(快餐)为主。
,其中一楼为四个快餐档口(第二、三、四、五经营部),二楼为两个快餐档口(第六、七经营部),根据我校上一年度“末位淘汰制”的原则,第六经营部被淘汰出局,今年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食堂经营的稳定,其它经营部将由现在我校经营的单位进行内部竞争。
,实行不同标段收取不同管理费的办法。具体如下:第二经营部(标段)收取营业额9%的管理费;第三经营部系清真档口(考虑到民族政策给予清真窗口适当的扶持)收取营业额5%的管理费;第四、五经营部(标段)各收取营业额8%的管理费;第六、七经营部各收取营业额7%的管理费。
,以方便对各经营部的帐务核算工作。经营户不得私自采购原材料,发现一次将处以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包括提取的租金、员工工资、保险等),%(%)一律没收至饮食服务中心帐户内。且各经营户的员工用餐等费用不得计入快餐经营成本中。
,如收残、保洁、洗碗等所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加班费等项费用将由各经营户以营业额的比例来进行分摊。后场人员安排如下:总的用工人数为18人,每个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三名工人到后场工作,接受统一管理与调配。
:对于大米饭的供应将由采购人派人集中统一管理,各经营户自行蒸饭的办法进行。米饭不允许有毛利产生,统一售价为1元/斤米饭。
,只能使用采购人的售饭系统及一卡通系统。每发现一次收取现金行为将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同时记录在该经营户的诚信档案中,作为下一轮招投标时候的参考依据(在售饭窗口发现现金、售饭人员身上发现现金均视为收取现金行为)。
(每月额定就餐费),如有发现,不仅责令停止包伙,且每发现一次将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00元。
,包括所用人员工资、各种奖酬金、福利、防暑降温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许可证的办证费、健康体检费及临时出入证费。
,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元,凡菜价超过人民币4元的必须报采购人饮食服务中心,由采购人饮食服务中心根据菜的份量、品质等进行审核确定菜价的合理性。确因物价上涨过快需调整菜价的,由中标经营户报采购人饮食服务中心审核;日常经营须保证每餐人民币1元/份及以下价格的菜不得少于4种,且保证供应至就餐完毕。
,除早餐、夜宵外,一律不得经营其他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