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新农产办〔20152号.doc

格式:doc   页数:1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农产办〔20152号.doc

上传人:zhangkuan14314 2015/4/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农产办〔20152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农产办〔2015〕2号
关于申报2015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业产业
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
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现将申报2015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推动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创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项目支持原则
、公平、公正的原则。
、扶强、扶大的原则。
、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项目支持的重点及范围
: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林果、畜牧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扶持对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好、带动能力强、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农产品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引进、推广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运输等项目;企业在基地建设、技术改造、品牌提升、整合资源、兼并重组等方面的发展项目;其它符合自治区农业产业布局的项目。
:对企业在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发生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的利息计算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要求贷款金额在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四、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企业按属地向所在县(市)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要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逐级汇总上报上一级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各地(州、市)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数(附件1),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筛选,将初审合格的项目名单于2015年1月24日前,行文并填写《2015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资金需求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企业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复印件,上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电子版发至邮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根据各地(州)上报需求,区域面积,龙头企业个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产值、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以及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情况,提出各地(州)贷款贴息项目资金额度,会商自治区财政厅审定后,行文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地州。
(二)项目评审及上报
各地(州、市)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收到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和自治区财政厅贴息资金额度后,对申报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公示一周后,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各地审定的《2015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附件3),行文上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电子版发至邮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会商自治区财政厅审定后,行文通知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五、项目申报材料
各县(市)组织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如下: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4)。
。包括企业总资产、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出口创汇额、资金筹集情况、技术依托或研发机构等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建设性质,建设期限,建设规模、投入资金,技术依托、项目建成后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农户增收等绩效目标情况。
、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证书、企业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证书、企业通过认证的证书、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著名商标等复印件。


(含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证明。


、贷款凭证复印件。
。包括项目建成新增收入、利润、带动农牧户数、带动农牧民增收等内容。
六、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报2015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自治区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项目。
(二)企业申报的项目资金,坚持谁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