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7
文档名称:

渝财研〔2011〕号.doc

格式:doc   页数:2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渝财研〔2011〕号.doc

上传人:zhangkuan14314 2015/4/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渝财研〔2011〕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渝财研〔2011〕2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
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的通知
市财政所属学会、协会:
按照《重庆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财研[2010]1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见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一)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联系人(见附件1)取得联系后,由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组成科研项目组联合申报。
(二)科研项目申报一律通过重庆市财政局所属学会、协会向市财政局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资料下载。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2(《办法》后附),或从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电子版。
(二)单位审核。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以往承担财政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科研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三)上报材料:1、审核合格的“重庆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2《办法》后附)一式2份;2、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可通过局域网发送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杨勇邮箱或yangyong168@)。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作无效处理。
三、申报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上查阅)。
若有不明之处,请与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联系。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67575544
附件:
2.《重庆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后附重庆财政科
研重点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财政科研申报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1年重庆财政科研重点项目表
序号
财政科研重点项目题目
实际部门联系人
电话
1
重庆政府理财模式研究
杨勇
67575544
2
缩小重庆“三大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
刘勇
67575609
4
城乡统筹下的重庆财政体制
张颖
67575447
3
农户增收、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研究
李茂
67575178
5
民生导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
李杰
67575627
6
基于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智能分析的财政监督机制优化研究
江浩
67575221
7
重庆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战略研究
黄宣洁
67575523
8
重庆贯彻实施《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研究
刘健
67575551
9
财政重大支出项目的财政管理问题研究
张莉
67575231
附件2:
重庆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繁荣重庆财政科研事业,促进财政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财政科研推进财政决策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作用,依据国家和重庆市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财政科研是以重庆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为对象,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手段而进行的研究活动,并以应用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为辅。
第三条重庆财政科研的方向和重点包括:财政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财政政策,财政管理,财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法规以及财政理论和方法等。
第四条重庆财政科研管理主体为重庆市财政局,管理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管理,其中项目管理含项目计划编制、立项、执行检查、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等环节。
第五条重庆财政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针对重庆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与前瞻性问题。一般项目主要针对重庆市辖区内财政政策的实施及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项目征集。每年上半年征集年度财政科研题目。项目征集对象为重庆市财政局所属的学会、协会(以下简称学会、协会),经重庆市财政局筛选后向所属学会、协会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第七条项目申报。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组成课题组,按照年度财政科研项目申报的要求,填写《重庆财政科研重点(一般)项目申请书》(同时附电子文档),并通过所在单位向重庆市财政局所属的学会、协会报送项目申请,由重庆市财政局所属学会、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报重庆市财政局审批。
第八条项目立项。经重庆市财政局审查合格后的申请项目,纳入重庆市财政局财政科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