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蓬江教研〔2012〕5号
关于征集蓬江区2012年教育科研
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高(职)中,区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蓬江区教育科研专项奖励方案(修订稿)的通知》(蓬江教[2012]27号)的精神,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征集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科研获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20日期间获奖的教育科研项目,只要符合《蓬江区教育科研专项奖励方案(修订稿)》(见附件1)中规定的获奖条件,均可申报。
二、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上送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者须填写《蓬江区教育科研专项奖励申报表》(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负责教育科研的领导整理汇总后,填写《蓬江区2012年教育科研专项奖励汇总表》(见附件三,共计十种表格),于
10月20日前一起报送区教育局教研室,申报单位还须将附件三以电子表格形式(Excel)发电子邮件至pjqjyw@。联系人:莫丽珠,联系电话:8220365,手机:**********
三、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获奖的项目申报,不得重复申报,也不重复计奖。
四、申报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20日。逾时将转入下一年奖励。
五、2012年教育科研奖获奖项目经审核确认后将于11月上旬在蓬江基础教育网上公示。
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蓬江区教育科研专项奖励方案(修订稿)
蓬江区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
为了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学校的内涵发展,加大我区科研兴校的力度,充分体现教育科研应有的效益,激励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探索教育科研的特色之路,特修定本方案。
一、实施奖励的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
实施教育科研奖励制度旨在推动我区全面实施“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战略,对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大胆探索,为我区教育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实施奖励,使他们更积极投身于教育科研的工作。
(二)操作性原则
建立教育科研奖励制度,旨在保证奖励办法的可操作性,做到奖励有据,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奖励对象
蓬江区教育系统中,在教育科研方面,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设立教育科研和教学、技能竞赛相关奖项。
三、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课题立项奖励条件及标准
。
(馆)、中国教育学会、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立项的课题一次性奖励1500元。
。
、处、室、馆审批立项的课题一次性奖励400元。
、中国教育学会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审批立项的课题一次性奖励300元。
上述各级课题专指独立的教育教学方面课题,同一课题在不同级别立项,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不属于教育教学的课题、各级各类子课题、广东省教育学会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审批的课题均不在此奖励范围。
申报此项奖励需提交立项通知书和相关文件。
(二)课题优秀成果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如果评“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对应等级奖,下同。)
(馆)、中国教育学会、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立项的独立课题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
、处、室、馆审批立项的独立课题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
、中国教育学会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审批立项的独立课题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
上述各级独立课题优秀成果奖,专指课题综合成果奖,凡论文、课例等单项奖不在此评奖范围;同一课题在不同级别获奖,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不属于教育教学的课题和所有子课题以及广东教育学会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审批的课题也不在此评奖范围。
申报此项奖励需提交立项通知书、获奖证书及文件。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件及标准
(馆)设立的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