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法律法规
政治部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
内容提要
从洛阳东都商厦火灾看现行消防法规;
新《消防法》的新规定。
王成太(肇事人),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13年
赵宇(店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包庇罪,有期徒刑9年
李志坚(总经理)、卢大周(总经理助理)分管商厦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7年。
张海英(工会主席),杜克军(后勤部长)玩忽职守罪,有期徒刑7年。
市文化局、建委、公安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9人受到刑事处罚。
指导科长被判刑;防火处长被撤职;消防支队长被降职。
受刑事处罚的23人;行政处分的25人。
三位市领导:
洛阳市市长刘典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洛阳市分管商贸工作的副市长吴喜照,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市长。
洛阳市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宗廷轩,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市长。
按照空装深入开展“预防犯罪、综合治理”法制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进行《消防法》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法纪观念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防止各类案件问题发生,确保工厂安全稳定与集中统一。
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教训:
,也没有组织人
员疏散。
《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使用
明火。
问题:
一、为什么应受到法律追究?
—承担了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违反了什么样的法律义务。
二、为什么是他们受到法律追究?
—由特定身份决定的特定法律义务。
三、应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追究?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的处罚。
是不是单位每一个人都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单位消防职责呢?
——特定身份决定的特定法律义务
消防工作人员的分类及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执行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4条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指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执行人 在具体工作中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的人员。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5条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