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法律理论辅导讲座:国际经济法(二)
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
(重点内容:;。)
第一节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说
第一部分涉及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涉及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涉及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
第二节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一、各国涉外货币法律制度
(一)各国货币性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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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国汇率制度的选择
二、国际货币体系
(三)金融资助
基金组织只对各会员国政府贷款,贷款的额度与该会员国缴纳的份额成正比,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该会员衡。
目前,基金组织主要向各会员国提供以下几类贷款:
(1)普通贷款
(2)出口波动补偿贷款
(3)缓冲库存贷款
(4)中期贷款
(5)扩大资金贷款
(6)结构性调整贷款
(7)追加结构性调整贷款
(1)特别提款权的概念
(2)特别提款权的使用
(3)特别提款权的定值
第四节国际贷款的法律问题
一、国际定期贷款
二、欧洲货币贷款
欧洲贷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
三、国际银团贷款
四、项目贷款
目前,国际上一般都采用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贷款方式。这种项目贷款方式牵涉到诸多当事人,从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来分,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当事人涉及:(1)贷款人。(2)项目主办人。(3)项目公司。
主办人与贷款人或项目公司签订以下三种担保协议,由主办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1)完工担保协议。
(2)投资协议。
(3)购买协议。
第五节国际证券发行与流通的法律制度
一、国际证券概述
国际证券种类繁多,各国对国际证券范围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主要有国际股票和国际债券两大类:
(一)国际股票
(二)国际债券
二、国际证券发行的方式
第六节国际租赁的法律与实务
一、融资性租赁
融资性租赁是国际租赁业务中使用最多、最基本的形式。通常由一国出租人按另一国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租赁的维修和保养由承租人承担的一种租赁方式。
二、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性租赁,这种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
三、维修租赁
维修租赁由融资性租赁与出租人提供多项服务相结合构成。
四、综合租赁
综合租赁是租赁与其他贸易方式结合在一起的一种租赁形式。
第七节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
一、跨国银行的概念
跨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形式及主要特点如下:
(一)代表处
(二)经理处
(三)分行
(四)附属银行
(五)联属银行
(六)联营银行
第七章国际税法
第二节税收管辖权
一、居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有自然人与法人之分。
(一)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居所与居住期限相结合,是国际上最常用的确定居民身份的方法。
(二)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即收入来源国用来针对非居民来自境内的所得。非居民在收入来源国的所得一般包括四个方面,要对这些所得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必须首先确定它们的来源地,分述如下:
(一)营业所得
(二)投资所得
(三)劳务所得
(四)财产所得
财产所得指转让各种财产的所得。
第三节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一般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消除或缓解
(一)免税制
(二)抵免制
(三)扣除制
(四)减税制
同其他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相比较,减税制最为灵活。
第四节国际避税与逃税
一、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概念及方式
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和国际逃税方面就能够采取两个主要的手段:一是设立基地公司;另一是大搞转让定价。
所谓基地公司,就是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的公司,其本身往往并不从事实际经营,而将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的投资、贸易、信贷、劳务、技术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