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
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教办〔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教办〔2015〕15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15年2月4日
南宁市教育局
南教办〔2015〕1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
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民办、事业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
2015年1月30日
(网络传输)
关于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中小学、
幼儿园读书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师生文化素养,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南宁市中小学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2014〕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读书活动的重要意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和文化底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读书的关键期,也是阅读兴趣、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开展读书活动,能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阅读习惯,提高师生阅读能力;能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育师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时代精神;能进一步构建学习型校园,打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专业素养,形成浓厚的研究和学习氛围,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中小学读书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各学校要把中小学读书活动作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学习型校园的具体行动,要在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全面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学生、教师全员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二)层次性原则。阅读内容要做到循序渐进,根据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的特点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规律,科学安排阅读内容,注重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共同发展;要根据不同学段培养目标、教学任务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合理优化教师阅读内容。
(三)系统性原则。要把读书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养成相结合,要精心规划读书活动,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形成特色。
(四)常态化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各学校要把读书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坚持读书活动的常态化、持久化。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要身体力行,做读书的表率,将读书与自身的专业成长结合起来,以自身的读书带动学生读书。要重点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指导学生以正确的方法读书,提升学生阅读能力,提高学生阅读质量和效果。
三、中小学读书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详细的读书工作方案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在全市统一的读书活动的基础上,系统安排好本辖区的读书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认真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关于读书活动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评价,切实将读书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工作实效。
(二)结合学科课程开展读书活动
要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课程设置,有针对性组织学生进行与学习内容相关的读书活动。要发挥好课堂这一教育教学的主战场,将读书活动融入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科阅读的指导和渗透,注重阅读方法和能力的培养,通过和课程紧密联系的阅读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为了提高读书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教育局每年定期组织专家、教师、家长代表召开研讨会,确定幼儿、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教师的推荐阅读书目,供广大师生在读书活动中使用(2015年推荐书目详见附件3)。
(三)开展丰富的课外读书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南宁市中小学读书节”、“”、“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征文、演讲、讲故事、书法、绘画比赛”、“征文、演讲、讲故事师生培训”“寒、暑假好书伴我成长读书活动”、“校园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校园书信文化活动”、“名家名作公益书香校园行”、“读书征文、演讲、讲故事培训”、“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读书活动”、“书香阅读圆梦活动”、“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评比”等活动,在师生中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通过开展师生读书讲座、读书论坛、读书成果展示会、读书沙龙等活动,指导师生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阅读质量。组织学生有计划地背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