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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doc

上传人:2928425474 2014/7/3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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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
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全校教师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各校要利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单位的师德考核方案,规范师德考核程序,严肃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师德激励机制、师德监督机制和师德惩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义乌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教人〔2014〕43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等精神,针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下同)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加强师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优先保证课时,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要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开展年度“最美教师”寻找活动制度,会同新闻媒体寻找和发现身边“最美教师”。
三、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
省教育厅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科学和谐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
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