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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ppt

上传人:endfrs 2017/12/10 文件大小:1.1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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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011年6月26日
主要内容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
登记备案的业务流程及相关表格的填写
房产经纪中介在登记备案中的义务
违规出租行为及其查处
概念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租的行为。在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应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到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的意义
登记备案是出租房屋纳入管理的关键一步,他不仅关系到房屋租赁信息的采集和税费征收,更关系到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的落实。
在“以房管人”的模式下,只有掌握了房屋租赁的情况,才能通过出租屋掌握好、管理好居住在出租屋里的流动人口。
房屋租赁合同
凡是在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行为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流管办制定了一份合同范本,供各街道办事处流管中心借鉴使用
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登记备案的相关法律条款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必须同时签订综合责任书,
签订综合责任书的主要目的是:
明确房屋出租人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计划生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书》由街道办事处流管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与出租人共同签订。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授权委托
为了更好的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让各流管中心(站)及时的掌握辖区的房屋租赁情况,经与建设房管局协商,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授权委托给各个街道办事处流管中心。由流管中心具体审批该项业务,第一手的掌握房屋租赁市场的情况。
流管中心在房屋租赁方面的职责
负责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受理、审查登记和出租屋租赁档案管理工作;
对拒不登记备案行为及违规出租行为进行告知整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对于拒不改正的违法出租行为及时上报流管办,由流管办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当事人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登记备案。
30天这是法条规定的主动申请日,如果协管员在走访中发现了,应及时通知其备案。
流管站和警务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登记备案申请的受理。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