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办法
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时间:2003年底以前,所有省辖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完成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2004年底以前,所有县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四条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对省辖市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验收;省辖市环保局负责对所辖县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验收。
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考核和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验收内容分为:1)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制度、人员、经费;2)信息网络基础建设;3)信息管理与服务三大方面。
第六条验收程序
(一)省辖市环境信息管理机构的验收程序
1、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提出规范化建设验收申请,并提交《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自评结果。
2、省环保厅委托省环境信息中心对省辖市环保局上报材料和自评结果进行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对预审合格(合格条件:总评分超过80分)的省辖市环境信息管理机构,由省环保厅组织验收组进行正式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信息管理机构授予“江苏省环境信息管理规范化单位”的称号。
(二)县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的验收程序
1、县级环保局向所辖市环保局提出规范化建设验收申请,并提交《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自评结果。
2、省辖市环保局委托同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对县环保局上报材料和自评结果进行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3、对预审合格(合格条件:总评分超过80分)的县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由省辖市环保局组织验收组进行正式验收,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4、省环保厅对各省辖市上报备案的县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验收材料进行审定,合格者授予“江苏省环境信息管理规范化单位”的称号。
附件1: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附件2: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附件3:江苏省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预审报告
附件4:江苏省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终审报告
附件1
环境信息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机构名称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部门
(科室)
人员姓名
年龄
学历
职务/职称
从事环境信息工作时间
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结构和办公用房情况
人员编制
人员结构
办公用房
编制标准:
定编文号:
定编人数:
定编时间:
现有人数:
总人数人
其中:
行政后勤管理人员人
信息技术专业人员人
其中: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
初级职称及以下人
总面积平方米
其中:
办公室间
面积平方米
计算机房间
面积平方米
三、经费情况
(1)财政全额拨款:每年万元
(2)差额拨款: 财政每年万元环保局拨款万元
(3)自收自支: 自筹万元
工作经费是否能保证工作开展
经费充裕,能保证环境信息工作开展
基本上能保证工作开展
经费不足,有缺口,每年需追加万元
附件2
环境信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满分100分)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