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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办〔201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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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办〔2015〕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富政办〔2015〕9号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杭州市富阳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杭州市富阳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指导和规范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在城区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或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2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乡镇(街道)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发生新传染病,我区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
(4)霍乱在一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生病例5例以上,或涉及5个以上乡镇(街道),并有扩散趋势。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毗邻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5个以上乡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3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3倍以上。
(8)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对社会公众身心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等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发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科研和培训,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区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物资保障、疫情防治、宣传等4个专门工作小组,各专门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
(1)负责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2)协调解决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中条块之间的困难和问题。
(3)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工作。
(4)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来富的联系接待工作。
(5)检查和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决定、决策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相关批示,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反馈或处理。
(6)负责起草关于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字材料

(7)工作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从综合协调组各相关单位抽调综合素质好的工作骨干,安排轮流值班。综合协调组所有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情况反映记录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对一般情况,受理人可以根据部门职能及时落实有关部门处理。对重大情况或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区指挥部和区卫生局报告,并根据领导的指示迅速落实有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按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