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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流程
一、招聘标准
1、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
2、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乃视其对该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的岗位责任书为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招聘实施
1、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实施。(收集应聘人员资料、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
四、面试流程
1、应聘人员由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个人性格、个人能力、个人素质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职员应聘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一次面试结果。
2、第一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推荐绘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其他三项。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部门经理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职员应聘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二次面试结果。
3、第二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可以录用、其他三项。经由总经理根据两次面试情况挑选出应聘人员进行第三次面试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4、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办公室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五、录用、报到
1、经总经理批准录用人员,由办公室统一通知其报到及需携带材料。
2、新员工应先至办公室报到,按照“员工到任流程表”办理有关手续。
六、转正
1、试用期规定:试用过程是公司招聘人员的必要环节。自高层管理人员至一般工作人员无一免之。并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试用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由所在部门确定,倘使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时,试用期可酌情延长,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聘期满应转正或部门申请提前转正的试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将其转正申请及试聘工作评价一起提前两周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3、经总经理批准转正的员工,由办公室安排与总经理面谈。
4、聘用合同的规定
⑴凡经公司录用的职员,公司将与每位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书;
⑵劳动合同书主要公司用工的权利和义务,职员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⑶员工也可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方式及内容由双方商定。
⑷转正后的员工由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七、解聘、辞职
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亦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辞职:员工转正后辞职必须提前以局面形式通知所属部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办公室。该人员按“员工离职流程表”顺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办公室监督办理完所有手续后,该员工正式离职,其个人资料由办公室保存一年。人事关系应在三个月内调离公司并支付相应存档费用,逾期不转的人事关系将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员工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需照常上班,否则需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总额作为赔偿金。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