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xxxxxxxx景观绿化工程——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富民时代俊园售楼部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景观绿化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部分(包括种植土挖填运及堆坡造型施工、铺装、垃圾桶);景观给排水部分;景观电气照明部分;苗木及乔木种植部分,人行街道施工。景观面积约㎡。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2年6月5日(场地大面积移交日期暂定为6月5日,具体以项目部现场移交为准)
竣工日期:2012年6月19日
合同有效施工周期15天,如因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注:总工期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同时配合并确保通过园林局绿化验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发包人使用功能,
配合并确保通过园林局绿化验收(若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由承包人无条件整改至验收合格)。并且达到双方认可的设计效果图效果。如不能达到效果图效果,由承包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整改至设计效果。
五、合同价款
金额(小写):暂估价人民币150000万元整
金额(大写):暂估价¥壹拾伍万元整。(以上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5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应具有本条所贼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 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