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分行办公楼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为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办公楼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条切实加强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执勤巡查,夜班保安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窃等工作。
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安人员当班时间不准睡觉或撤离工作岗位,切实加强重要部位的检查巡视,发现盗窃等意外情况,要及时通报安全保卫负责人并报警,及时制止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其遵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对外来人员做到文明接待。非正常工作期间,外来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登记,由前台接待或门卫征得接待单位或个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立即扣留,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
第四条保安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当班保安人员要加强指挥,确保停放有序,由保安人员负责看管。造成交通堵塞和影响正常秩序,保安人员给予及时纠正和清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负责大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空调、显示屏、饮水机、广告灯箱等的定时开关。
第六条保安人员对营业办公场所内和大门周边发生的滋事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制止。
第七条办公楼有工程或改造项目,施工期间安排保安人员对施工队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登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标准,对施工队加以规范管理。
第八条凡需携带办公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出入办公楼时,由部门出具证明或提前通知,经保安工作人员查验属实后,方可出入。否则,安保人员有权暂时扣留。
第九条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和收购废旧报纸、文件、杂物等。
第十条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和作案分子及时通知安保部门,一旦发生盗窃案件或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第十一条不许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特殊情况滞留超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派专人看守。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楼内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各种可燃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员工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要自觉遵守楼内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三条不准在大楼内私自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烙铁、电熨斗、电热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十四条监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变压器房、机房、库房等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
第十五条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时,要向分行办公室申请,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严禁在楼内走廊、楼梯、大厅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确保整洁和畅通。严禁在楼内及办公楼周边焚烧文件、纸张等。
第十七条办公楼安保部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器、自动喷淋、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检测和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安保、消防和监控工作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第三章办公区域管理
第十九条办公室桌面要保持整洁,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个人生活用品必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