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属上级秘密,不该讲的不讲,不该知道的不问不看。
  2、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不私自抄录秘密文件或在非保密本上记载秘密事项。
  4、不在公共场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私人通信、交往,不涉及国家秘密。
  6、不私自拆阅、翻看他人的公函和文件。
  7、不在办公室(档案室、复印室)私人会客或留人住宿。
  8、不随意堆放秘密文件、资料。阅办完的秘密文件要及时清退,离开办公室时,要将秘密文件、资料锁入文件柜或抽屉中,并随手关门,下班时要锁闭办公室的门窗。
二、公文保密制度
   1、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管理,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核对无误可进行登记。
   2、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不得自行扩大;应在办公室内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避免漏传、误传、延误;严禁横传,以免造成丢失。
   3、在规定阅读范围内借阅秘密、机密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审批手续,按时清退。
三、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要选择安全可靠、保密设施完备的场所,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记录涉密会议内容必须在保密专用本上记录。
  3、传达有秘密内容的会议精神不准使用无线电话筒。未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录音。会议内容不
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或扩大传达范围。失、泄密事件报告制度
  4、凡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应立即报上级保密处,待查清后,再专题写书面报告。(重大失、泄密事件是指:属于绝密级的,擅自向外国人或境外中国人提供秘密文件、资料或秘密情报的;盗窃匿藏秘密文件、资料的;对国家安全利益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一般失、泄密事件,按上级要求填表报告。(一般失、泄密事件是指:丢失、泄漏或出售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室的一般性秘密级的文件、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