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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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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brnpnu31 2018/1/21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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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结合福利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福利院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抓好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全体职工要认真学****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院内考勤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考勤进行监督。
第五条考勤实行打卡制度,按规定签到签退。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上班时间
第七条福利院实行灵活工作时间制度,行政班人员按照五天工作制上下班,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上下班时间执行。(详见院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打卡
第八条职工实行图像打卡制,职工正常上班、加班和节假日值班时需上班和下班打卡。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未能打卡的,当日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由办公室做好记录,过期无正当理由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后1-3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30分钟到90分钟的视为事假半天,超过9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下班时间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下班时间提前60分钟以上离开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一条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长,报办公室备案,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2次;迟到超过2次以上的,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扣发20元,每月迟到4次以内的在全院通报,超过5次以上的,每月统计通报并上报局监察室备案。
第十二条周一至周五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打卡的,由办公室统一登记。
第XX条周末上班、节假日值班和休息时间加班的人员,遇到不能打卡现象,须在打卡时间内于保卫室第一时间现场通过微信、QQ发现场***图片给院长,并发给办公室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章加班
第十三条为提高职工时间管理能力,提升工作效率,福利院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提前完成、领导检查慰问、节假日加班等特殊情况,经院长同意后可以加班。
第十五条加班需进行加班签到签退打卡。加班前给办公室留加班条交代事由备案。
第十六条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三倍的待遇。加班费用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补助。
第XX章值班
第XX条值班不等于加班。
第XX条值班指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维稳等工作需要,经院班子研究安排在休息时间值守岗位的工作行为。
第XX条值班不安排补休,但在年终考评和绩效分配中予以适当奖励。
第XX条被安排值班不服从的,按照旷工处理。情节及性质恶劣的上报局监察室处理。
第XX条值班人员实行签到签退,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五章公务外出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外出办公,应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由分管院长并报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六章事假
第十八条请假人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办公室备案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
第二十条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及分管院长审批,请事假一天以上的经以上程序后由院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