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田和友同志
在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3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重点任务。会上,孙剑同志还要作工作报告,各级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县上下倡树形成了干事创业、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去年,县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专门制定出台文件,对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多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着力强化管党治党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在作风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盯住“四风”问题不放手,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5件,庸懒散问题31件,问责处理干部81人,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在惩治腐败方面,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和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其中科级干部16人,有力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在加强监督方面,集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了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不断深化廉政谈话制度,健全完善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廉政监督实效。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认真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兼职取酬、提前离岗问题,有效规范了党员干部行为。在制度建设方面,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促进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经过教育实践活动洗礼,“四风”已经查纠得差不多了,再往严里抓会影响干部队伍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的把正风肃纪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不敢担当,不想干事,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消极应付,为官不为;有的迫于当前高压态势,在
“四风”问题上还停留在“不敢”的层面,没有形成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的高度自觉。二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到位了,但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表态多、行动少,在教育监督、制度防范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工作大而化之,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没有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只挂帅不出征”,只牵头不落实,不敢抓、不敢管,表率作用发挥不好;有的班子成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履行“一岗双责”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有的纪检干部对本单位的问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管不问,甚至知情不报。三是有些作风问题还未完全禁绝。在各级狠抓作风的高压之下,明目张胆违反纪律规定的少了,但穿“隐身衣”、打“擦边球”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纠治效果还不巩固,一旦松手,极有可能出现反弹。有的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去年个别干部因为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公车清理不到位、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有的单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庸懒散问题仍然屡禁不绝,服务效能不高,群众不够满意。四是违纪案件仍有发生。从去年查办的案件看,个别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收取费用;有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挤占挪用经费,隐瞒和截留收入;有的虚报冒领、违规套取国家政策性资金,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贿赂,贪污私分公款,受到司法机关查处。近年来全县涉农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多起,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体制机制还存在漏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不到位,特别是对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岗位和执法部门,监督措施还不完备,外部监督不深、内部监督不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这些情况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决不能有丝毫松懈。
前段时间,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