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使用说明
1 编制说明
修编事由
定额水平须调整;
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缺项内容需补充;
疏浚定额应增添;
与现行规定相适应。
修编原则
以“98预算定额”为基础,参考水利部及有关省、市定额,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对原定额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使新定额达到全面、合理和实用的目的。
编制依据
水利部相关规定,省政府相关规定,我省修编前水利工程实施的造价编制依据,现行设计、施工、质量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及规范,其他省市水利工程及我省其他专业工程相关定额,我省水利工程实测资料。
编制经过
准备阶段
成立编制小组,拟定编制大纲,明确任务、时间。
搜资阶段
省外学习取经,了解信息。省内调研测定,收集资料。
编制阶段(送审稿)
消化分析,内业计算,水平平衡,调整补充,讨论修改,复核整理。
审核阶段(报批稿)
内部审查(~26 诸暨,~07 萧山)
技术验收()
审查会(~22)
审查会后,又经修改和4次内部讨论后形成终稿。
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原则
本定额消耗量是以相关定额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人工
已考虑有效工程量内的主、次要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及必要的辅助工作所需的工日数。定额工日为综合数,已综合了各工种及高、中、低级工的因素。每工日按8小时拟定。
材料
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和零星材料。主要材料及大部分次要材料均按品种、规格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未列出的部分材料,也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
机械
仍采用台班制。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并结合我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含在其他机材费内。
其他机材费
改金额表示为百分率表现形式。其百分率由原定额金额量(酌加物价上调因素)占按修编期价格计算人工费(零星材料费)或材料费、机械费之和(其他机材费)的百分比,适当调整后取定。
与“98定额”的主要区别
改计量工程量为有效工程量
除另有说明外,规范允许的超控、超填及施工附加量等,由原计入工程量,改为计费后计入工程单价。
计算方法(以平洞石方开挖为例):
(1)计算有效工程量单价(惯常的计价方式);
(2)计算超挖工程量单价(套用“平洞超挖石方”子目计价);
(3)平洞石方开挖单价=(1)+(2)×规范允许超挖量/有效工程量。
纳入工程量计算规则。
为方便使用,将根据水利部“工程量计价规范”及新定额内容修改补充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纳入各章的章说明后。使每章内容由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节三部分组成。
补充疏浚工程定额内容
原“83”、“98”定额均没有疏浚部分,为使2010定额完整、齐全,使疏浚大省类似工程有章可循,补充了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