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深卫发[2005]132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各项流感大流行准备及应急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深圳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
目前,我们面临以下情形:
一、大流行的危险极大
自2003年底以来,世界比1968年即上一世纪三次大流行中的最后一次发生以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临近大流行。现已具备大流行开始所需的所有先决条件,只有一项除外:形成有效的人与人之间的传播。2005年期间,在动物中已观察到该病流行病学方面的不利变化。人间病例继续发生,并且该病毒已扩大到其地域范围,包括新的国家,从而增加受威胁人群的数量。每一例新的人间病例均给该病毒以朝着可充分传播的大流行株演变的机会。
二、危险将持续存在
证据表明H5N1病毒现已在亚洲一些地区形成地方性流行,在禽类中形成了生态龛位。将继续存在进一步发生人间病例的危险以及出现大流行性病毒的机会。尽管采取了积极的控制措施,,但是暴发仍反复发生。野生候鸟-历史上所有甲型流感病毒的储存宿主-现正大量死于高致病性H5N1。家鸭可排泄大量高致病性病毒而不显示疾病体征。它们在维持传播方面的隐蔽作用使禽类中的控制变得更加复杂并使人类更难以避免危险行为。
三、威胁的演变无法预测
鉴于流感病毒不断变化的性质,无法预测下一次大流行发生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最后一步-在人类中间增强传播能力-可通过两种主要机制发生:重组事件,在人或猪合并感染人类病毒和禽类病毒时发生基因材料交换,以及更渐进的适应性突变过程,即在之后的人类感染期间这些病毒与人体细胞相结合的能力会增强。重组可产生完全有传播力的大流行性病毒,表现为迅速传播、病例剧增。适应性突变最初表现为有限传播的证据是出现少量聚集的人间病例,这可能给世界一些时间采取防御行动。而另一方面,尚不知道是否会给予此类“宽限日期”。
四、预防性干预是可能的,但未经检验
如果大流行性病毒的渐进性突变开始出现,用抗病毒药物和早期干预在理论上可能防止该病毒的进一步播散、预防大流行或延迟传播,但它未经检验,仍有大量的工作等待完善。
五、大流行期间减少发病和死亡将因医疗用品不足而受到阻碍
疫苗接种和使用抗病毒药物是大流行期间减少发病和死亡的两项最重要的应对措施。按照目前的趋势,在大流行开始时以及其后数月,两者均有可能存在数量不足和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基于以上情况,现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随着目前形势继续朝着大流行方向发展,我市有以下若干阶段性机会进行干预:大流行前状况;大流行性病毒的出现;宣布大流行及其随后的传播。目前正处于大流行前阶段,干预的目的在于减少大流行性病毒出现的危险和收集更好的疾病情报,特别是关于表明传播能力增强的病毒行为方面变化的情报。第二次干预机会与病毒增强其传播能力的第一个信号同时出现,致力于改变大流行的早期历史。最后一次机会发生在大流行开始之后,在这一时刻的干预旨在减少发病、死亡和社会破坏。
为减少人类感染机会,加强预警系统,从源头控制或延迟传播,减少发病、死亡和社会破坏,开展研究以指导应对措施;为确保在发生流感流行时,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妥善处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三、应对流感大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的特点,将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我市的流感大流行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