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海区建筑工程办事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办事的透明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制订出如
下办事指引: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时,应向我站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分以下两部份:
(一) 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如下: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原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提供原件备
查,提交复印件);
4.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5. 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核准表(复印件);
6. 建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8.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
9. 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单位资质证书。
(二) 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协助提交的资料如下: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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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6. 安全教育制度;
7.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8. 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
进场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9. 高支模搭设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
10. 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
1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一览表、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
源一览表(原件);
12. 各责任主体负责人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附项
目经理、三类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
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3. 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备注:以上第 4、9、10 项,若工程中没有此项目,则不需提
交。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桩基础或复合地基检测备案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
(一)《桩基工程成桩质量检测备案表》、《桩基工程承载力检
测备案表》或《复合地基工程承载检测备案表》(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上述备案表中盖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在上述备案表中盖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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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三)检测通知(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原件备查);
(五)桩基础施工平面图和结构说明(必须盖审图单位公章);
(六)桩施工记录(连封面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 (存
在以下情况之一,必须出具桩基检测方案:1、单位工程桩为管
桩,数量超过 500 支;2、单位工程桩为钻(冲、挖)孔桩,数
量超过 200 支;3、工程超过 3 栋塔楼,需合并检测。)
备注:若属天然地基基础开挖通知我站派员到现场督查时,
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原件备查);
(二)基础施工平面图和结构说明(必须盖审图单位公章);
(三)基槽(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