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恒地司人字[2008]第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理顺培训管理关系, 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打造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系统的培训主要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部门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系统培训归口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集团系统各类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入职培训、集团专题培训及工程硕士班统筹安排等;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作为集团系统培训业务的具体协作部门,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培训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及专题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计划
第四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调研及培训效果总结反馈工作,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1、集团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将《部门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一)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年度培训计划最终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前下发;
2、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每年12月15日将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公司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二)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各单位每年6月30日前结合本单位整体工作部署及本制度要求,可对本单位下半年培训计划予以调整,调整计划须报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第五条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各类培训计划协调、准备、落实会议场地和培训设备等。
第六条集团各组织培训责任部门在申报培训费用前,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财务中心据此列支费用。
第三章员工入职培训
第七条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的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入职培训对象为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前两个月的所有新入职员工;
2、入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偶数月的首个周末;
3、入职培训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0小时(不包含培训考核及评估时间);
4、培训授课讲师原则上为集团总部中层及以上领导;
5、入职培训试卷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编订;
6、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总部(含直属人员)、建筑设计院入职培训试卷评阅工作;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负责本单位入职培训试卷的评阅工作。
第八条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每年7月,为期2周。
第九条入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1、集团发展历程、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员工礼仪、业务介绍等;
2、所在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技能等。
第十条新入职员工须参加入职培训,不得请假;未参加入职培训的,不得申请转正。入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新员工转正考试试题由员工所在部门编写;人力资源中心原则上每月1日统一组织新员工转正考试;转正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转正。
第四章部门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业务培训由集团总部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实施:
1、部门业务培训对象为集团系统本业务口员工;
2、部门业务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3、部门业务培训单次授课总课时不得少于2小时(不包含培训考核及评估时间);
4、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