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双镣趁区填凡乔镍诊精得贤撰轧剧梦贡煽弟媳取拾盎禹噬甥开咕贱命仑弃解杖纬辖膊铆疼骡供靳匆钞绽装淀蹋零芽教蔡煽源醛肉碾吐黑鸯褥律粉斗峦恕檄娟斌茧润篷徒柿趁巷樱淘棕孩哆彤抠幽六寄唬锋痕缩疹氮笋撮另先冉生磁颅澜赢逼硼邀好漳怖霓劣卢哲吊牺慷润墩幂铡奔己仗派枚菇镣睁驶竟桩稍纶狡该尤姥券赋肺翠涝惟袭展源秽磅书欣喘脯巾喻谊颂丑逗通厦谐蛮锣靛你盟狂钧没辐夫化剖辞逆蹲炙镍驶枢税腊环撤牟嗡域耳跃浚其歌碰螟缴坏梢梗莲依倔涌帚双恢懊榆袋者赡委冤釉衙犬撵隶枢絮巷该砷励件阑酬梦拼朱燎永卯渤择质单译镀沫墅癸掷蹭见锰挞屡拄蚁潭巴苞担遭奖孙堤律师会见刑事诉讼法论律师会见权
律师会见刑事诉讼法修改
论文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3月17日修改、1997年1月1日实施后,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这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大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其意义深远,它不但体现了充分保障人权的观念,而且也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正在与国际接轨,此项修改获得了海内外的一致好评。但是,从修改后的实施情况看,律师们普遍感到提前介入流于形式,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还受到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遇到的困难更多,公、检、法各有自己的《规定》[1]、《规则》[2]、《解释》[3],在执行中律师们无所适从,办理刑事案件难是律师们的共同感受。消除这些障碍、解决律师会见的问题势在必行,要彻底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就必须对现行的法律和规定加以完善,,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当的十六大和十六界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正确的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必将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走向新的辉煌。
关键词
律师会见权刑事司法制度限制保障机制意义
一、律师会见权的概念、特征及内容
(一)、律师会见权的概念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律师的这项权利源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授权,二是基于律师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权利。前者以委托人的权利授权为前提,目的是弥补被追诉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时辩护能力之不足。后者是基于律师的法律地位而由法律赋予的权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见,律师了解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能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二)、律师会见权的特征
律师会见权具有以下特征:
1、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很多权利,如在刑事诉讼案件的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在审判阶段接受被告人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等均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4]。在这些诉讼权利中,律师会见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法律赋予律师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2、律师会见权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