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紫晶广场负一层商业规划及策划代理协议
gc201402
甲方:金昌市市场建设服务处
乙方:兰州广成策划有限公司(附资质复印件)
经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紫晶广场”负一层16500㎡的集贸市场进行道路布置、摊位分割规划,以及该集贸市场宣传广告设计、招商方案拟定、招商合同文本起草等策划工作。具体合作条件如下:
一、乙方工作范围
1、道路布置、商业业态划分;
2、摊位分割、面积核定;
3、展板、模型、彩页及其他宣传广告的设计制作;
4、摊位分配方案策划;
5、招商合同文本拟定;
6、甲方工作人员招商培训;
7、相关研讨会议的汇报、解释。
二、工作周期
乙方收到预付款后5日内,提交道路交通、商业业态布局规划图(含面积说明);收到甲方反馈意见后,1--3日内提交修改图。
2、甲方确定道路交通、业态布局规划方案后,5日内乙方提交具体摊位、柜台编号及面积核定图。
3、如上述方案均得到确定,乙方按照甲方工作需要进度,展开宣传品设计、摊位分配方案拟定、招商合同拟定、招商前甲方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乙方义务
1、按集贸市场消防要求及时审核图纸。
2、尽最大可能节约市场可利用面积,合理减少公摊。
3、在上述前提下,尽量满足甲方对摊位户数、面积的要求。
4、业态分布具有合理性、安全性、科学性,符合标准化市场要求。
5、按时完成规划、策划工作任务。
四、甲方义务
1、提供乙方规划的面积范围、设计理念、规划要求等相关数据。
2、及时审议乙方报送的工作成果。
3、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规划及策划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规划、策划费用共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贰万元(20000元);道路、业态规划图待消防审核过关后,支付肆万元(40000元);提交各行业具体摊位、柜台面积核算、摊位编号图待审议确定后,支付肆万元(40000元);提交整套宣传方案(含制作展板、模型、彩页、培训等)分配方案及招商合同文本审议确定后三日内,支付剩余伍万元(50000元)。
2、在乙方尚未开展本协议约定工作之前,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暂停开展后续工作情况下,则乙方尚未开展工作对应的规划或策划费用,甲方无须支付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交所有付款的税务发票。
六、其他
1、本协议所涉及的面积为16500㎡,位于紫晶广场负一层。
2、该面积目前由甲方与开发商八冶集团公司洽商整体回购事宜,回购能否最终实施,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义务无关。
3、超过上述范围,引起乙方新增工作量,则由甲方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5、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失效。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