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华大学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调动学生社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团文化活动,提升社团活动品位,促进各社团公平竞争和谐健康发展,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文化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为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北华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北华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以鼓励和表彰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
二、原则和形式
第二条:社团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评选出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优秀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社团评比共分六个方面,有“十佳社团联合会”评比、“十佳风采社团”评比、“十佳品牌活动”评比、“星级社团”评比、“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比和“优秀社团干部”评比。
三、评选条件及内容
第五条:社团的评比对象为北华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成立截止日期为上一年的10月31日)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六条:社团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四、评选程序
第七条:申报。各基层学院社团向校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表和相关事迹材料(详见各奖项评比细则)。
第八条:初评。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申请资料,对各奖项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公布初评结果。校社团联合会将把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及相关单位应在三日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最终初评结果。
第十条:下达初评结果。初评公示结束后,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通知各入选单位准备进行答辩工作。
第十一条:召开评选大会。由校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最终答辩的评选大会,评委会人员由校团委、各基层团委、校社联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答辩。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将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评分。
第十三条:评分。最终评选结果将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名单。
第十四条:表彰。召开社团表彰大会。
五、评比细则
十佳社团联合会评比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在受理时间内递交申报资料(2011年12月1日16时前);
2、评选对象:各基层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3、上交资料内容包括:《先进工作集体申请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及其他相关的宣传资料或证明复印件。
(二)评比标准: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40分)
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有对内部人员的素质培训(3分)
是否定期